领导解读:王务兵解读《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
二、起草过程。
帮扶救助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困难老年人群体
1.继续实行养老机构区、乡主要领导包保责任制,乡镇班子成员为具体包保责任人,严格落实养老机构“七个一律”工作要求。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委托照料服务,建立定期探访制度,确定联系人和包保责任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半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病老年人实行助餐、助洁、送菜等为老服务。
3.集中供养特困老人返院,一律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对生活无人照料等未返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采取包保帮扶、临时救助、每日健康监测、专人送餐、重点照顾等帮扶救助措施;社会办养老机构一律待疫情解除后方可安排有序入院。
4.对城乡低保户给予重点关注,必要时解决其急需生活物资。
5.加强老年人人文关怀。招募各类志愿者,针对不同特殊困难群体需求,开展心理慰藉、生活用品和慢性药品购买、防控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告知其家人现状,落实监护、赡养、抚养等义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
(二)流浪乞讨人员
1.联合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动搜索,加大巡逻力度,及时予以救助。
2.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参与机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救助电话。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
(三)留守(困境)儿童
1.及时登记或变更留守(困境)儿童监护人,特别是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家庭子女。
2.切实履行妇联干部、志愿者以及村级儿童专干职责,做好做实“1+1、1+N”结对帮扶,在落实有效疫情防控措施下开展必要的走访慰问活动。
3.落实留守(困境)儿童教育等法定义务,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各乡镇街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
1.逐户摸排。结合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摸排,及时掌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2.走访慰问。对出现生活困难,产生恐慌抑郁、精神不振的贫困人员,在落实有效疫情防控措施下,由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给予物质帮扶和精神关怀。
3.非接触式商讨。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针对性帮扶举措。
4.跟进帮扶。根据贫困人员意愿和实际需求,督促乡村两级指导帮助外出务工、扶贫车间就近就业和公益性岗位辅助就业;对受疫情影响,种养殖等农业产业发展困难的,协调“十大工程”主管部门以及“双包”单位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各乡镇街
(五)困难残疾人
对摸排出的困难残疾人对象,由区残联统筹安排,乡镇街落实建立村(社区)干部联系包保机制,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每名困难残疾人有一名村(社区)干部包保联系。通过每天一次电话随访、定期入户探视等方式,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防控困难、就医困难等。
责任单位:区残联,各乡镇街
(六)参与线上教学困难的中小学生
1.精准摸排。全面摸排3月2日启动的线上教学存在困难的中小学生。每名学生确定一名包保教师,“一人一案”制定线上教学帮扶办法。
2.跟进落实。包保教师每天至少一次电话,布置居家学习任务,督查学习进度,检查学习效果及必要的心理辅导。
3.帮扶督促。乡村两级干部及包保教师要督促线上教学可能存在困难的中小学生家长(监护人)积极采取措施,尽早满足孩子线上教学需求。
4.健康监测。继续做好全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延长假期每日健康监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全区各中小学,各乡镇街
四、主要内容。
密切关注属地特殊困难群众疫情信息和基本情况收集工作,重大和特别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区直相关部门。对未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及时处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创新举措。
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困难群体可予以临时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由区、乡两级统筹解决,紧急情况可先解决问题,后补办手续。
六、下一步工作。
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各乡镇街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区乡联动工作格局。要重视并加强基础工作,对困难群体要坚持一人一档、一户一策,专人联系,精准帮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和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