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安区2024年扶贫资产处置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规范扶贫资产处置程序,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皖乡振发〔2021〕20号)精神,经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中店镇等乡镇上报的部分非正常运营(行)的扶贫资产进行处置、核销。公示期为10天(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1日)。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金安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单位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4楼433室
监督电话:0564-3261312、0564-3391017、12317
电子邮箱:jaqfpb@126.com
六安市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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