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一、整治目标是什么?
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全面开展全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套路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集中专项整治,提高涉黑涉恶线索查结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时间怎样安排?
根据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全面摸底排查
各乡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名称、经营范围或对外宣传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财富” “基金”“网络借贷”“汽车贷款”等相关字样的未取得放贷资质但实际开展放贷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村、社区居民反映较为强烈的涉嫌违规放贷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摸底排查。
区金融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对浙东商贸城、红街、新都会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区内违规开展放贷业务的企业、组织等进行摸底排查。
实施步骤:立即行动,至5月中旬全面摸排结束。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区金融监管局。
(二)彻查黑恶线索
针对各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摸排报送的线索,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金融监管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会商,梳理出有价值的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区金融监管局应常态化设立并公开宣传举报电话,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处理举报线索,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涉黑涉恶线索。区公安分局对收到的线索及时深入开展排查、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紧盯不放,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实施步骤: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各乡镇(街)、有关单位要根据发现情况随时报送摸排线索至区金融监管局,由区金融监管局按月汇总并报市金融监管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
将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开展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各乡镇(街)、村(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的电子屏、公开栏、小区宣传栏等场所,宣传“套路贷”、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惩治金融黑恶势力等常识内容;定期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人流密集处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宣传。区金融监管局要通过“金安区人民政府发布”“金安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平台,普及“套路贷”、非法集资等常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同时,积极协调银行、担保、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本系统以及监管对象的户外电子屏、微信、QQ工作群等发布“套路贷”、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惩治金融黑恶势力的宣传内容。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宣传时需明确举报电话:0564-3261813。
实施步骤:集中宣传活动6月份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0日前报区金融监管局。
(四)开展集中整治
由公安机关牵头开展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集中整治,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区金融监管局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攻势。紧盯大案要案,确保打深打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清查处置黑恶势力非法获取的各类金融资产。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围绕监管部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违法违规为黑恶势力非法经营提供便利,一挖到底,绝不放过。
实施步骤:6月底前集中整治结束,区公安分局于7月1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区金融监管局。
(五)强化机构监管
区金融监管局要全面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机构监管,强化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4类机构的指导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运用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机构运营。严把地方金融行业准入门槛,清理退出长期停业的“僵尸型”机构。开展7类机构涉黑涉恶行为风险排查,及时处置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实施步骤: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区金融监管局负责7类机构涉黑涉恶行为风险排查,排查情况于8月5日前汇总上报市金融监管局。
(六)开展调研督导
区金融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各乡镇(街)、有关单位风险排查、线索报送、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调研督导,通过查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抽查等形式,督促指导各乡镇(街)、有关单位将打击整治“套路贷”工作做实做细。
实施步骤:8月底前完成调研督导工作。
(七)健全长效机制
区金融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特点规律的研究,会同司法机关剖析典型案件,分析研判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注重从社会治理、市场准入、体制机制等方面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的治本之策,推动健全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实施步骤:9月底前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套路贷”等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是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谋划推进,坚决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整治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推动“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密切工作协同。区金融监管局要密切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推进“套路贷”专项整治,合力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确保“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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