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4-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4-28
发布机构: 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1-04-28
来源单位: 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运行监管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61813
称: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2021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号: 词: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2021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8 16:52 信息来源: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

(一)落实责任,多方联动。落实区、乡镇(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体责任,履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管理职责,将非法集资排查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网格员巡查、社区自治、行业自律、有奖举报等有机结合,形成对“有证行车”和“无照驾驶”全覆盖、常态化排查处置的工作格局。

(二)掌握动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态势、分布和趋势,着重盯防高发领域重点区域和高危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信

(三)科技赋能,整合数据。坚持线上线下“一盘棋”,用好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千方百计拓展数据来源,加强线上监测与线下排查信息整合、交叉验证,构筑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天罗地网”。

(四)防范为先,化解为要。既要提升风险发现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又要理顺处置机制,坚持行政处置和刑事打击并重并举、打早打小,同步化解非法集资与涉稳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总体考虑

坚持前移关口、早防早治,把好非法集资风险源头关、发现关、管控关,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期妥善处置,切实防止拖大拖炸,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广泛发动各方力量,推进非法集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早防早治,提升系统防范、源头化解水平。靠前防控、稳妥应对涉稳风险,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 、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金政办秘〔2018〕37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六安市金安区2021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站上互动交流栏目征求公众意见,又征得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

(一)全面摸排风险隐患。

1.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排查。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利用网格化管理的信息优势,做好非法集资问题的日常动态监管、风险排查、风险隐患化解和处置工作,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单位于11月份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如有线索随时报送。(牵头单位:区政法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全年持续推进)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各乡镇(街)于5月份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组织对辖区范围内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等逐户排查。各单位于5月15日前报送集中排查方案,并于6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相关表格及图片资料。(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3.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8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对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进行排查;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套路贷”等风险进行排查;区教育局负责对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区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区住建局、房产局负责对房地产建设企业、开发企业及房屋销售、租赁中介机构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消费返利、预付消费等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投资咨询、财富管理、非融资担保机构等涉及金融业务以及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风险进行排查;区供销社负责对全区供销系统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社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区扶贫局负责对贫困村扶贫互助社涉及金融业务风险进行排查。各单位于7月30日前报送排查方案,并于9月10号前报送工作总结、相关表格及图片资料。(责任单位: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全年组织1到2次随机抽查,对辖区内重点领域(融资中介机构、电子商务、房地产、养老组织机构等)、重点场所(商业聚集区、户外广告投放区等)进行随机抽查。请于11月份报送相关工作资料。(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二)治理非法集资广告信息

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投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的监测排查,重点关注财经金b融类、搜索引擎类媒体、网站和应用,以及商圈、社区、楼宇、电梯等线下营销密集区。对不具备投融资业务资质的机构发布或委托发布的集资信息,要依法查处、及时清理。加强金融广告监管,进一步压实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责任,督促其依法查验资质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不得发布。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及有关部门认定涉嫌非法集资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严厉查处虚假违法金融广告,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震慑和示范作用。请于11月份报送工作总结、相关表格及图片资料。(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其它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坚决贯彻落实《金安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金金办〔2017〕22号),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激发群众举报热情,推进群防群治深入人心。按照公平原则将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金融机构员工等群体列入举报奖励范围。探索建立防范非法集资“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于重大线索的举报人要依规重奖,同时加大保护力度。落实举报线索核查处置责任,提高举报制度落实成效。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对新形态、新业态风险苗头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高社会公众、广大企业警惕性和识别能力。各单位于8月底报送奖励兑现及相关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全年持续推进)

(四)加强早期应对,优化分类处置机制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动态更新存量风险清单,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形成“排查预警一落地核查一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坚持非法集资处置与涉稳风险化解并重,加大对辖内信访突出案件(风险)的梳理排查力度,做好相关人员情绪疏导、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防控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及区域,要加强预警提示和挂牌整治。要强化信息共享及工作协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年持续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认真组织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为县区政府、各乡镇(街)、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金融安全工作及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工作重点内容。请各乡镇(街)、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时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按照时间节点部署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二)强化条线指导。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金政办秘〔2018〕37号)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系统内指导督促,组织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并强化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乡镇(街)的统筹指导。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各单位要注意总结风险排查工作及广告资讯信息排查工作成效,根据本方案时间节点向区处非办报送相关资料。工作期间各乡镇(街)、各单位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典型案(事)例、工作亮点等。

区处非办联系人:徐先宇,电子邮箱:1258280470@qq.com,电话:3261813

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办事员:徐先宇  联系电话:0564-3261813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金安区政府楼3楼A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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