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9日
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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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1 |
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正确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就业优先政策等宏观政策取向,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2 |
将省政府文件宣传解读工作纳入“五大系统”,建立红黄牌制度,实现有关工作网上运转调度常态化。强化对省政府文件宣传解读工作的常态化监测和年度考评力度。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考评的重要内容且分值权重不低于15%。 |
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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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3 |
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门,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遇到突发情况,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
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4 |
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通过发表署名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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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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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6 |
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
7 |
常态化开展千名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思想送政策送项目送要素、服务实体经济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专题访谈、政策进社区(基层)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原则上都要采用图片图表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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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
8 |
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9 |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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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继续开展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工作。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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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11 |
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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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12 |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
省司法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13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14 |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县域结对帮扶等信息公开工作。 |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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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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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16 |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
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17 |
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站公开。 |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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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省数据资源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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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省司法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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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20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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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21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22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
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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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
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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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运用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发布。 |
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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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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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
26 |
增加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动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省财政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五)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27 |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以项目为单位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效果。继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订立、履约及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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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
28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地级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省政务公开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等栏目。 |
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29 |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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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30 |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公报专栏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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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31 |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线上线下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
省数据资源局、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32 |
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积极推进市、县政务热线整合,做好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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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33 |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
34 |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做好新条例实施后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
35 |
做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相关要求在基层执行到位。各地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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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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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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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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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
38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开展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和公开平台升级工作。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39 |
开展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示范创新活动,鼓励各地各部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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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度第三方评估和全省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提升。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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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
省司法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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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全面展现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等重点内容,积极采用数据、图片等提高年度报告可读性。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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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开展优秀稿件评选活动,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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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
44 |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成效突出的省直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
省政府办公厅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