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金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情况管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消除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张皮”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健康有序推进。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皖公管联办〔2019〕4号)、《六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主要加强对中标企业在合同履约工程中实现招标文件约定和投标文件承诺是否兑现,对企业“挂靠”行为有力打击,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计不良记录,为“褒诚信惩失信”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奠定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工程
2022年4月,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由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室和交易股共同起草初稿,分别征求单位所属各股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
四、工作目标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各方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诚信履约,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检查频次和要求,检查内容,成立标后履约检查领导小组,责任追究四个部分。
一是检查频次及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方式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并将检查情况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通报,为企业信用评价奠定一定基础,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机制。
二是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做到统一规范。
三是成立检查机构。由区公管局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四是责任追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各方主体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并通报。
六、创新举措
由区公管局牵头,行业主管部门、人社劳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配合,实现联合惩戒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宣传和指导,及时将《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上网发布,规范按照方案要求履行到位、执行到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履责好各自职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形成有机结合,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