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区重点工作调度会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乱象整治相关工作部署,深入治理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金安区高质量发展,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整改彻底原则,坚持依法治理、精准发现、整改打击,确保我区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区2021年以来,限额以上公开招标和限额以下简易招标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三、整治重点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将应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问题;
(二)招标人先建后招,明招暗定,虚假招标问题;
(三)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问题;
(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
(五)投标人挂靠资质,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围标、陪标问题;
(六)评标专家违规及不公正评标问题;
(七)投标人恶意投诉、缠诉、闹诉等问题;
(八)履约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问题;
(九)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梳理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日-7月10日)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安排,召开全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发动,督促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日常调度。
(二)梳理整治阶段(7月11日-11月30日)
1.梳理排查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2021年以来,属于整治范围内的所有招投标项目,按照整治重点逐一进行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对梳理出的问题认真填写《金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王加军,电话:3368125,邮箱3157107745@qq.com。
2.分析研判阶段(8月1日-8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问题线索进行整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分析研判,形成线索处理建议,对于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以书面形式移交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不规范行为,形成整改清单,要求相关责任主体限时整改。
3.调查处理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针对移交问题线索,由公安机关和区纪委监委进行侦办,查证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经查无违法违规事实的,以书面形式将调查结果反馈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要求整改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督查考核室对整改成果进行验收,对整改过程敷衍塞责、态度不端正的由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总结提升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发现的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总结现行工作缺陷,制定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着力实现在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评标过程监管、标后履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提升,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相对专业人员为联络员,加强沟通和信息报送。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并本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深入排查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全程跟踪督办。区督查考核室、区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照销号,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的坚决不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按照领导组统一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预定目标和效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工作迟缓、弄虚作假走过场和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线索不交、有案不查、袒护包庇、掩盖问题、回避矛盾等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
附件:
1.金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金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
3.2021-2023年金安区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
4.2021-2023年金安区限额以下招标建设工程项目
附件1:
金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守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建松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秦永国 金开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镇宁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铮 区法院副院长
阮 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夏 磊 区委办副主任、区督查考核室主任
李永泽 区发改委主任
杨正远 区教育局局长
余 洋 区司法局局长
刘岩松 区财政局局长
郭 伟 区住建局局长
朱明望 区交通局局长
徐运明 区水利局局长
丁德武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尚敏 区审计局局长
张 军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谢承志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海峰 金开区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军任办公室主任,谢承志、赵海峰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金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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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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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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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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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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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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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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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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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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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 发现问题 |
一、 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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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备注:
1.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简易摇号 、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
2.发现问题请逐条列明,并描述问题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