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8-0002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1-08-25
发布机构: 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生成日期: 2021-08-25
来源单位: 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主动回应·退役军人】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调京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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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退役军人】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调京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1-08-25 09:01 信息来源: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调京申请材料

一次性告知清单

驻京部队各级政治机关应对随军调京材料、数据信息和军人配偶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完备和数据的准确无误,坚决做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不接收、不上报。

一、个人证明材料

个人证明材料均按A4纸格式大小、一式一份提供。

1:必备材料清单

表一.png

2:其它材料清单

表二.png

二、部队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军人家属随军调京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军人家属随军情况说明。

4.军人最近一次任职命令复印件,以专业技术等级条件申报的,还需提供最近一次调级通知复印件。

5.军人军官证、军人及家属身份证复印件。

6.军人或其配偶结婚证复印件。

7.军人家属户口簿复印件。

8.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9.同意调出函原件。(军人配偶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提供,其他可不提供)

10.同意接收(存档)函原件。

11.空接知情承诺书。(空接的提供,京内有接收单位的不提供)

12.军人配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对帐单(参保缴费信

息证明)复印件。

13.军人家属随军调京材料诚信声明原件。

14.在京合法住所证明(部队住房的建议先与派出所确认可以落户)。

15.其他情况说明(无其他特殊情况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除《军人家属随军调京审批表》一式二份、《调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三联外,其余材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其中,军人家属随军情况说明、空接知情承诺书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均需师(旅)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盖章、工作人员签字;分配公寓住房证明需有营房管理权限的部队营房管理部门盖章、工作人员签字。

申报材料按此清单顺序依次排放。(证件原件不需提供,如需查验,再行提供)

3: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表三.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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