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11 信息分类: 项目绩效评价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5-03-25
发布机构: 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生成日期: 2025-03-25
来源单位: 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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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5-03-25 16:42 信息来源: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1.基本情况: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行政编制7名,下设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职人员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人,离退休人员15人。

2.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移交符合在金安区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军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金安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背景:贯彻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政府报告中提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合理谱写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

4.资金来源: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5、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评价的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我局2024年自评项目10个,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各项目负责人对部门单位绩效工作进行督察、复审。经过汇审后,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区财政局。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总体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06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2万元,项目支出10391.12万元)。全年执行预算总额为939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20.92万元,项目支出为9174.72万元),执行率为88.54%。

2.项目实施情况:2024年,我局实施拥军优属慰问、其他优抚支出、2024_退役安置支出2024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慰问及医疗救助、困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走访慰问新兵工作、2024_义务兵优待金、伤残抚恤、维稳工作共10个项目,项目资金支出为9174.72万元。

3、绩效自评整体结论:通过对2024年整体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推进了双拥工作开展,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大力促进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大力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军队移交政府安置人员、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等人员的生活待遇,大力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围绕新时期服务退役军人工作职能,大力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围绕作风效能,不断加强了自身队伍建设。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优,评价得分99.63分。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包括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分数情况及分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对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没有完成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没有完成、超额完成50%及以上),要逐个分析原因。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自评项目10个,涉及项目资金支出9174.72万元,其中,评价为优的项目10个。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执行率96.27%,自评得分99.63分,总体评价为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1 .绩效评价程序

结合部门职责特点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三级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以部门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五个方面。

(1)投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对人员成本及重点行政成本控制程度、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2)过程:一是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及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二是反映机构运转成本及“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是反映部门管理是否与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相符,是否符合本部门各项管理办法、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部门特点及评价要点,将过程指标分解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3 个二级指标考核部门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及控制努力程度。

(3)产出:反映部门通过职责履行是否实现了履职工作任务目标、履职时效目标、履职质量目标以及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主要考核部门职责履行的完成情况。

(4)效益:反映通过部门履职,在各方面产生的效益效果的影响。

(5)满意度:反映部门通过对服务对象的抽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结合部门履职的情况,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率与效益,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投入标准分10分,产出标准分50分,效益标准分30分,满意度标准分10分。整个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由各项指标得分累计计算。

3.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2024_退役安置支出项目,年初预算数为789.1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88.63万元,执行率为87.26%,执行率较低的原因:因2024年秋季退役士兵未及时报到,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本年度未完成;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人数不固定,相应的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编制预算不够精准,一定程度造成此项目执行率较低。

②困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04.1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18.31万元,执行率为38.90%,执行率较低原因:此项目省级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本级预算)本年度拨付到位;每年年底企业军转干部增资文件到达本单位时间较迟,增资部分未及时兑付。

③企业军转干慰问及医疗救助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9万元,执行率6.65%,执行率较低原因:此项目下本年度仅执行企业军转干每月大额互助保险缴费,其他救助类资金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兑付。

④走访慰问新兵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7万元,执行率为26.54%,执行率较低原因:本年度下半年新兵走访工作于2024年12月份开展,故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度拨付,导致执行率较低。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策制度方面

各项财务制度的改革和不断完善,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优待提升,工作中与具体业务股室对接不够密切,造成在预算及绩效评价工作中出现断层的现象。不断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学习,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管理方面

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造成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低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由于部分上级补助资金是分批次、当年拨入下年度资金等原因,导致专项资金在本年存在结余。二是部分项目前期预算精确性不高,项目资金不够精确。三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部门要求优先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科学规划预算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序时拨付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是否有较大偏差

1

伤残抚恤

202.08

202.08

100%

100

2

走访慰问新兵工作经费

7.8

2.07

26.54%

92.65

3

维稳工作经费

12

12

100%

100

4

024_义务兵优待金

1118.31

1118.31

100%

100

5

其他优抚支出

273

237.56

87.02%

98.7

6

2024_退役安置支出

789.19

688.63

87.26%

98.73

7

2024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6762.39

6762.27

100%

100

8

拥军优属慰问费

31.5

31.5

100%

100

9

企业军转干慰问及医疗救助

30

1.99

6.65%

90.67

10

困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

304.15

118.31

38.90%

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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