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6-00002 信息分类: 医疗救助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1-1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医保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流程图】金安区医疗救助非“一站式”申请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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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金安区医疗救助非“一站式”申请审批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5-01-16 16:02 信息来源:金安区医保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医疗救助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五保证、低收入家庭认定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或出院小结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城乡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单原件(或有所在医院加盖公章的有医保结算明细的医药费收费原件)

 

调查上报。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开展调查、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填写《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由村(社区)、乡镇(街道)签署审核意见,经公示后上报区医保局。

 

审批和打卡。区医保局审批后,交由财政局将资金打卡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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