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5-00003 信息分类: 医保监管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5-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5-15
来源单位: 金安区医保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医保监管】关于对安徽省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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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监管】关于对安徽省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5-05-15 10:01 信息来源:金安区医保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康乐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国家局下发的《安徽省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排查》通知,我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你卫生服务站违规问题及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违规问题

1、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治疗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二、处理决定

依据《六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对你卫生服务站违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金额190元,并处30%违约金57元。

2、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

3、责令你卫生服务站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卫生服务站应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违规费用190元退回至金安区职工医保基金专户(账号:121400010******** 账户名:六安市金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梅山路支行),将违约金57元缴纳至金安区非税收入管理账户。同时,你卫生服务站要加强工作人员医保政策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医保服务行为。 

如你卫生服务站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安市医疗保障局或者金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安市金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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