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5-00007 信息分类: 医保监管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5-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5-15
来源单位: 金安区医保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医保监管】关于对安徽省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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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监管】关于对安徽省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五)

发布时间:2025-05-15 10:06 信息来源:金安区医保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六安市健春大药房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局下发的《安徽省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排查》通知,我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你药店违规问题及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违规问题

1、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

2、进销存登记记录、电子台账、管理系统、盘点记录不完善。

二、处理决定

依据《六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对你药店违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1、暂停结算医保费用。

2、责令你药店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同时,你药店要加强工作人员医保政策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医保诊疗行为。 

如你药店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安市医疗保障局或者金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安市金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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