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2-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金安区横塘岗乡 生成日期: 2024-02-27
来源单位: 金安区横塘岗乡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2.27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横塘岗乡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80100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横塘岗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号: 横政办〔2024〕2号 词: 秸秆禁烧,森林防火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横塘岗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7 信息来源:金安区横塘岗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

《横塘岗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森林 防火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横塘岗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横塘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7


横塘岗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

综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切实做好全乡2024年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乡上下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力推进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做好春耕、秋种工作,做到全乡境内无闲田。通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粉碎还田、落实禁烧监管和巡查责任、兑现财政奖补等具体措施,力争实现今年全乡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全乡范围内无秸秆焚烧和森林火点,积极推进生态横塘岗建设。

二、禁烧时段

实行全年禁烧。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按照区政府要求,对全乡进行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以网格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为原则,建立了禁烧工作机制,实施了四级网格员制度。

一级网格长为党委书记、乡长,是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级网格长为各村联村干部,全面负责全村范围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保证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点和秸秆焚烧现象

三级网格长为村包片干部,全面负责本包片范围内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

四级网格长为地块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组范围内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

各网格片责任人要长期不断的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政策,护林员宣传森林防火政策,做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与执法队共同完成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工作,使网格片内群众“不想烧、不愿烧、不敢烧”;要逐田块排查、巡视,及时消除焚烧隐患,将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风险降到最低;对于各级发现的本村内火点,要确保能够在20分钟内将其熄灭。

(二)健全包保责任体系。在四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压实乡、村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制度,完善包保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人,形成有力抓手。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力求责任到人、到山场、到田块,实现人盯人、人盯山(地),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包保区内秸秆“搬离田、全返田、集中存、不焚烧”。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强力做好秋种工作,必须提前谋划,所有田地必须秋种,做到全乡境内无闲田。

2、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推进综合利用的主渠道,严把收割粉碎和旋耕还田环节,收割田块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靠近山边田地留茬不超过5厘米。

3、积极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引导农民就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免耕还田。充分利用秸秆腐熟剂将作物秸秆直接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节约农业成本。

(四)强化执法巡查。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现象,严防和重处“第一把火”,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公布举报电话(乡:2680100),实行值班和受理查处制度,乡城管执法中队巡查人员实行包村方式,严格执行“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反馈秸秆焚烧信息,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给予严厉查处,加大打击震慑力度。

乡“蓝天卫士”二级平台由专人值守,及时发现火情并通报相应网格责任人,做到迅速行动、果断处置,及时扑灭火点。

(五)突出舆论引导。将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到组到户,各村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横幅、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加大对秸秆禁烧政策、焚烧秸秆危害、相应处罚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做到田间地头,着力营造良好禁烧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增强保护环境意识,自觉融入到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中去。

乡不定期组织暗访,直接到户询问该户是否知晓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政策,并形成通报。对于不知晓的,扣罚该村民组包片干部绩效20200/次。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政策措施。按照“谁使用转化秸秆谁得奖补”的原则,依据上级政策,主要对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免耕直播种植、秸秆收集储运、秸秆发电等进行奖补。

(二)实行考评奖惩。年终对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以奖代补,对全年零火点的村进行表彰,奖励村集体2万元。每月对火点数进行统计,发现着火点的村纳入当月效能扣分,同时取消该项全年集体奖励,第一个火点按2000元加扣村集体经费,第二个火点扣村集体经费3000元,每增加一个火点递增加扣村集体经费。

对村二级网格员考核,实行与日常绩效考评挂钩,当月该片内发现1个火点,扣罚月绩效20200元;当月该片内发现2个火点,扣罚月绩效50500元;当月该片内发现3个及以上火点,扣罚当月全部绩效,由乡纪委对照相应工作纪律对该二级网格员进行处分。乡发现火点,已告知火点所在村后,村要在20分钟内及时扑灭该火点,对于因行动迟缓未能及时扑灭的,在以上扣罚基础上,扣罚该村全体成员当月绩效20200/火点。

乡执法队巡查人员未发现火点而被区级及以上机构巡查发现的,扣罚巡查人员月绩效200/火点。

对焚烧秸秆人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2000/火点,并进行批评教育,照价赔偿经济损失;对于拒不配合执法的、态度恶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乡派出所严肃处理。

对于每发现的一处火点,火点所在村都要向乡提供该户详细信息,并与乡执法队相互配合,处罚到位、批评教育到位。村无法提供火点纵火者详细信息,或纵火者未按要求缴纳2000元处罚的,由村集体垫付。

各村在开展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火点并及时将其熄灭,且未被各级平台、村以外各级巡查发现的,经网格片责任人积极行动,依法完成处罚,该村与该网格片包保责任人免于扣罚经费、效能,且在年终考评中酌情予以加分。

五、严肃责任追究

乡根据巡查记录对各村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对当月火点数达到或超过3个的,由乡纪委进行处理。

被市级及以上单位通报发生全市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第一把火”的村,对该村主要负责人、所包片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

除“第一把火”外,被市级及以上单位通报发现有森林防火和焚烧秸秆火点的村,追究该村包片干部责任,予以免职处理。该村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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