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3-0008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它,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3-11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中店镇 生成日期: 2023-03-11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中店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91434
称: 【文字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中店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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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中店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 17:42 信息来源:金安区中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依法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我镇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按照分级制定扑火预案的原则,特制定金字牌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咨询专业应急救援人员意见,召开镇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拟定应急预案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最终确定预案。

四、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任务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火办”)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值班员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镇防火办主任报告,并由镇防火办主任向镇长、分管镇长及区防火办报告,同时与扑火应急小分队队员进行联系,督促其快速赶赴火灾现场积极组织扑救,做好应急准备,进行临时紧急处置。

(二)镇防火办值班员根据区防火办的指示,立即向赶赴第一线的镇长、分管镇长和镇防火办主任通报情况,在火灾前线召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并提出事故处置方案,经组长批准后,由现场扑火指挥员组织实施。

(三)重大、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扑灭后,政府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积极配合区森防指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初步调查报告,由区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六、创新举措

(一)镇村(社区)在主要路段、路口等重点位置通过宣传栏、广播、横幅、发布戒严令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广泛发动村民组长、全体党员、志愿者等投入到森林防火中来,形成全镇皆防的高压态势,确保森林防火“防守到位、发现及时、处置有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辖区内火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七、保障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参加镇级、村级森林相关工作会议,接受镇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森林防火知识和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培训。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明确森林防火重点内容,镇应急管理所、林业站要将巡护责任落实到每一时间段、每一地块、路段、人头。

(三)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规定进行巡护,强化防火意识,并确保自身防火安全,巡护过程中,要认真负责,确保不出现纰漏和差错,如有执法犯法者,一律从严惩处。

(四)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各村护林员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做好相邻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衔接,做好巡护记录,详细记载时间、被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处理办法

 

咨询机关: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 张义明(中店镇党委副书记)

咨询电话:0564-26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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