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4-0002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4-02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中店镇 生成日期: 2023-04-02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中店镇 有效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3-04-02 废止时间: 2023-12-31
政策咨询机关: 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91434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中政办〔2023〕14号 词: 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2 21:48 信息来源:金安区中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中政办〔202314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安区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


 

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促进社会共治,保障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区)备案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123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号)和《中共金安区委办公室 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办〔202023号)等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提升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创建工作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原则

(一)创建引领,全面提升。将示范创建与强化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举措,保障监管经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鼓励创新,完善机制。激发地方首创精神,支持探索符合监管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适应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无缝对接、全程监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合理配置资源,破解监管难题,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注重监管实效。 

(四)科学评价,公平公正。立足实际,科学设定评价指标,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确保机会均等、评价公平、结果公正。

三、创建目标

202210月起,在全范围内开展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争取2023年底创建成功。

四、创建任务

(一)关于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各村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低于上年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及示范区创建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村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与工作机构,加强对示范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保障监管四员工作经费。对监管执法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体系,有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举报投诉受理职责的正常履行。

(三)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处置率达100%。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级部署的各项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并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

1. 食用农产品监管: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建立生产档案,全面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2.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发放告全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宣传单,企业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100%张贴;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名登记并均纳入监管范围。

3.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种类全覆盖。

4. 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评定优秀(A)等级和良好(B)等级合计覆盖率达80%以上;开展好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店)创建工作,按规定做好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工作。

(四)关于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件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五)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保障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经费,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及时发布检测抽检信息。认真做好国家、省布置的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不合格产品及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率达100%

(六)关于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基本覆盖,强化食品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不发生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妥善处置和应对舆情事件。

(七)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教育培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八)关于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食品安全宣传情况。食品举报投诉查处率达100%,适用举报奖励办法案件奖金兑现率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

(九)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一些先进做法或特色经验,在全镇推广或借鉴。 

(十)食安安徽”品牌推动。积极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提升我食品产业的知晓率和竞争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10月至20232月)。制定和印发《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食安办备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2月至20238月)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8月)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于2023830日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群众意见报食安办。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

(四)考核评价阶段(20239月至11月)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迎接省食安办委托的第三方评议组开展综合评价。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12月)巩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协调联动,强化责任。各监管部门要结合我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运用科学评估手段及时评估本乡镇品安全隐患,查找主要问题,制定针对措施,强化整治与监管,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各村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创新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好措施,提升保障食品安全能力。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在全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202211月起。各村及有关创建单位要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于当月底书面(含电子版)报镇食安办,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镇食安办将根据各村社及有关创建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镇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组名单

 

 

 

 

 

附件:

 

中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组名单

 

          长:鲍中军党委副书记、长)

    长:杨海涛(镇人大主席)

 丰(镇纪委书记)

龚余山(副镇长)

      员:  党政办负责人

章元华(财政所所长)

张传兵(张店镇工商所所长)

黄继云司法所所长)

 中心学校校长)

刘成勇卫生院院长)

李孝东农综站站长)

            王修明(民政办主任)

 文广站站长)

杨文明人社所所长)

李本军食安办副主任)

曹祖食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李本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曹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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