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1-0002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1-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中店镇 生成日期: 2023-01-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中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1-01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91434
称: 【其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帮扶公益岗位管理的通知
号: 中政办〔2023〕1号 词: 就业帮扶公益岗位管理

【其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帮扶公益岗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1 08:57 信息来源:金安区中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中政20231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关于规范公益岗位管理的通知》(金人社2019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岗位管理工作, 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脱贫攻坚、村振兴、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切实做好我公益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

二、岗位开发

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公共服务方面(如保洁、护林、护路、护水、绿化、防火、光伏维护等需求,开发公益岗位用于脱贫劳动者托底安置,有村级光伏电站的行政村开发岗位不低于15个,其他行政村开发岗位不低于10个。

三、安置对象

公益岗位安置对象为本辖区户籍、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的脱贫劳动者(16至65周岁)。

四、安置原则

公益岗位遵循因需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人社局、振兴局备案。确保脱贫劳动者帮扶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公开、公平、公正

五、岗位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公益岗位的后续管理,确保工资支付、补贴发放合规、合法。并结合工作岗位制定考核方案,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村书记和振兴专干主抓。考核小组对安置人员的工作上岗和履责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和定期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无故缺岗、工作敷衍的将取消或部分取消其劳动者的岗位补贴。效能办、振兴工作站、人社所不定期对公益岗位工作进行督查,严禁违规招用、冒名顶替、以岗位送福利等违规现象,如发现因监管不力导致的违规现象将追回发放资金并追究岗位开发村主要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金安区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政策咨询机关: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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