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政办〔2023〕28号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
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监管工作,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结合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建设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管,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情况,对由数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全面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挂牌情况,不得以村办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牌子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牌子。全面摸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运行情况,不得以村委会名义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决策。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发生变动的,应定期通过成员大会予以确认。积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应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循序渐进,严控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整治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不规范问题。全面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单独设立财务账套,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科学设置会计科目,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摸排并整治在账务分设中集体资产权属划分不规范问题,原则上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均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全面核查财务收支核算不规范问题,严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支范围,不得把村民委员会收支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科学划分村级债务,对原村民委员会账务上的债务,根据发生债务的归属关系进行债务分割,不得把属于村民委员会的债务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核查清产核资过程中走过场、不如实填报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等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制度,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全面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问题。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不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加强对资产权属的确认、管理和处置,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全面摸排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移交确权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及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明显发生贬值亏损的资产,在登记入账时是否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四)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各类集体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原以村委会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到期后一律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五)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财务审批管理,加强集体财务公开,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完整。全面摸排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头开户、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严禁通过自审自批、多报少支、虚假列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加强对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的排查整治。健全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及时解决在代理委托过程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六)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再转贷行为,以及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各地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七)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八)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严肃查处审计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问题。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尤其对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
(九)整治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摸排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排查平台使用过程中随意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不登记或不录入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完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平台功能,对超预算支付、大额资金变动、经营性资产闲置、合同履行异常等问题进行实时预警,及时处理。
(十)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7月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工作任务和计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及时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完成)。各村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要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镇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填报整改台账(附件3)。
(三)实地抽查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区和镇将对各村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村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中旬完成)。依托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配套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各村要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纪委、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镇、村两级联动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创新保障要素条件,确保提质增效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指导督促。各村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取得实效。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各村要及时总结上报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镇将择优汇编形成实操性制度手册,及时宣传和报送好做法好经验。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实行提级监督,形成警示震慑。镇、村要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1.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领导组
2.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推进计划表
3.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附件1:
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领导组
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扎实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序规范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鲍中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丰(镇纪委书记)
吴雨昕(镇党委委员)
龚余山(副镇长)
成 员:章元华(镇财政所所长)
李孝东(镇农综站站长)
杨 敏(镇纪检干事)
杨兴虎(镇农综站农经工作人员)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龚余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工作;章元华、李孝东、杨敏、杨兴虎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附件2:
中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推进计划表
序号 |
工作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动员部署 |
8月10日 |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
财政所 农综站 |
章元华 李孝东 |
|
2 |
自查自纠 |
9月20日 |
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对照专项行动九个整治内容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要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 |
各 村 |
各村主要负责人 |
|
3 |
实地复核 |
11月20日 |
区和镇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农综站 |
李孝东 |
|
4 |
建章立制 |
12月15日 |
根据专项行动整治成果,配套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
农综站 |
李孝东 |
|
附件3: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指标名称 |
代 码 |
计量 单位 |
应整 改台 账数 |
已整 改台 账数 |
1.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规范挂牌数量 2.新增资源资产纳入账内(台账) 管理数量 其中:(1)资产金额 (2)资源面积 3.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数量 其中:(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2)超低价合同数量 (3)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数量 (4)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5)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4.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 5.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涉及的金额 其中:(1)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涉及金额 (2)虚假列支、多报少支金额 (3)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 (4)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6.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金额 6.2.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金额 7.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 8.1.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工程项目数量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8.2.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8.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村干部数量 9.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数量 1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其中:(1)案件数量 (2)案件涉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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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中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64-269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