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张店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镇群众文明素养和水平,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推动全镇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镇容村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镇党政办草拟了《张店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全镇25个村居和各相关单位,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向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收到意见进行修改,交镇党政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及《六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21-2023)》,按照市、区文明办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我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主要任务
通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落实到岗位、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切实营造张店镇和谐宜居的良好氛围。
六、创新举措
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对标达标,全面提升”的思路,深入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落实责任。
3、突出改进创新。
4、强化舆论宣传。
解读咨询渠道:联系人 张店镇党政办(黄明)0564-26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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