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1-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01-18
发布机构: 金安区张店镇 生成日期: 2022-01-18
来源单位: 金安区张店镇
生效时间: 2022-01-18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张店镇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11033
称: 本级政策解读——《张店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号: 词: 文明城市

本级政策解读——《张店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8 15:00 信息来源:金安区张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镇群众文明素养和水平,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推动全镇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镇容村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镇党政办草拟了《张店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全镇25个村居和各相关单位,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向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收到意见进行修改,交镇党政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及《六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21-2023)》,按照市、区文明办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我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主要任务

通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落实到岗位、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切实营造张店镇和谐宜居的良好氛围。

    六、创新举措

   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对标达标,全面提升”的思路,深入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落实责任。

    3、突出改进创新。

    4、强化舆论宣传。

解读咨询渠道:联系人 张店镇党政办(黄明)0564-26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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