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3-0010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金安区张店镇 生成日期: 2023-03-30
来源单位: 金安区张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3-30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张店镇食安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11033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张政办〔2023〕21号 词: 食品安全示范区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5:20 信息来源:金安区张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张政办2023〕21

 

 

关于印发《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镇直(驻镇)各单位:

现将《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



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促进社会共治,保障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区)备案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123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号)和《中共金安区委办公室 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办〔202023号)等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提升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创建工作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原则

(一)创建引领,全面提升。将示范创建与强化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举措,保障监管经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鼓励创新,完善机制。激发地方首创精神,支持探索符合监管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适应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无缝对接、全程监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合理配置资源,破解监管难题,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注重监管实效。 

(四)科学评价,公平公正。立足实际,科学设定评价指标,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确保机会均等、评价公平、结果公正。

三、创建目标

202210月起,在全范围内开展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争取2023年底创建成功。

四、创建任务

(一)关于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低于上年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及示范区创建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与工作机构,加强对示范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区、镇(街道)、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保障监管四员工作经费。对监管执法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建立健全12315举报投诉受理体系,有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举报投诉受理职责的正常履行。

(三)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处置率达100%。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级部署的各项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并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

1. 食用农产品监管: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建立生产档案,全面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2.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发放告全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宣传单,企业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100%张贴;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名登记并均纳入监管范围。

3.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种类全覆盖。

4. 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评定优秀(A)等级和良好(B)等级合计覆盖率达80%以上;开展好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店)创建工作,按规定做好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工作。

(四)关于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件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五)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保障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经费,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及时发布检测抽检信息。认真做好国家、省和市布置的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不合格产品及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率达100%

(六)关于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基本覆盖,强化食品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不发生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妥善处置和应对舆情事件。

(七)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教育培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八)关于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食品安全宣传情况。食品举报投诉查处率达100%,适用举报奖励办法案件奖金兑现率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

(九)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一些先进做法或特色经验,在全省、市或本区推广或借鉴。 

(十)食安安徽”品牌推动。积极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提升我区食品产业的知晓率和竞争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10月至20232月)。制定和印发《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食安办备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报食安办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 2月至20238月)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 8月)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于2023830日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群众意见报食安办。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

(四)考核评价阶段(20239月至11月)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迎接省食安办委托的第三方评议组开展综合评价。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12月)巩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协调联动,强化责任。各监管部门要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各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要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要运用科学评估手段及时评估本单位、本部门食品安全隐患,查找主要问题,制定针对措施,强化整治与监管,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积极探索,鼓励创新。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创新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好措施,提升保障食品安全能力。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在全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自202211月起,各村(街)及有关创建单位要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于当月底书面(含电子版)报食安办,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食安办将根据各村(街)及有关创建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组名单



附件:

 

张店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组名单

 

  长:    党委副书记、镇

副组长:黄志龙  乡村振兴专员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谢洋洋  副镇长、张店派出所所长

  员:刘正山  人大主席

            李秀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

            王欢欢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潘亚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杨德好  副镇长

   

                人大副主席

   工会主任、党政办主任

王友军  应急所所长、民政办主任

                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文广站站长、旅游办主任

            王秋月  张店法庭庭长

刘宜发  张店中心校校长

高大宇  张店财政所所长

            张传兵  张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明胜  张店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邓德军  张店卫生院院长

   张店司法所负责人

吴康胜  林业站站长

胡祖文  张店供电所所长

   农综站站长

                计生办主任             

   人社所所长

            各村(街)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黄志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永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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