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张店镇对外联系电话
序号 | 联系电话 | 科室(站所)负责人 | 科室(站所)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站所职责 |
1 | 0564-2611033 | 邓 煌 | 张店镇 党政办公室 |
8:00-11:30 |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张店街道张店镇人民政府一楼 |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以及党委政府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负责搞好后勤接待保障等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4:30-17:30 | ||||||
(工作日) | ||||||
2 | 0564-2611433 | 高大宇 | 张店镇财政和 资产管理中心 |
8:00-11:30 |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240省道与前进路交叉口西100米 |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
14:30-17:30 |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 |||||
(工作日) | 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 |||||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区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 ||||||
5、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 ||||||
6、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 ||||||
7、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 ||||||
8、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 ||||||
9、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 ||||||
10、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 ||||||
3 | 0564-2612032 | 潘亚明 | 便民服务中心 | 8:00-11:30 |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新大街便民服务中心 | 1、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
14:30-17:30 |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 |||||
(工作日) | 3、负责本辖区低保、农村特困供养的审核通报; | |||||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 ||||||
5、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 ||||||
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 ||||||
4 | 0564-2611625 | 姜波 | 张店镇自然资源 和规划建设中心 |
8:00-11:30 |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前进路 | 负责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资源开发、确权登记、土地使用、生态修复等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技推广工作;负责镇村(居)规划建设、开发经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 区建设规划的、审查、申报和实施;负责辖区内农户建房报批、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等工作。负责承办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工作, 指导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负责镇属道路交通的规划、建设等工作,指导村组道路的建设工作;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有害生物防治和造林绿化等工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 |
14:30-17:30 | ||||||
(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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