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1-0009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金安区张店镇 生成日期: 2024-01-22
来源单位: 金安区张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张店镇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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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张店镇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15:53 信息来源:金安区张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张政20243                   

 

 

关于印发

《张店镇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 生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驻镇)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1月18日张店镇第一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

 

 

张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张店镇2024第一季度安全

生产工作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遏制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专项整治为手段,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构建平安张店、和美张店,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二、督查重点

(一)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一是用一张表开展车辆、驾驶人信息排查登记,要见车、见人,逐一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发放《致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联村干部、村干部每月入户宣教,对6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亲属开展警示宣传,并填写一封信回执信息;三是向驾驶人发放一份承诺书,要求承诺积极配合管理,杜绝交通违法;四是向车主及家属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提升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五是免费为三四轮电动车粘贴反光标贴,反光标贴上注明村(社区)及编号,实现粘贴率100%。(牵头领导:魏翌,责任单位:农管办、交管所、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区))

(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家庭式小作坊安全整治工作

结合安全生产冬春攻势和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一是对全镇持证专营店看展督查检查。重点看烟花爆竹来源情况(货源是否来自指定生产厂家)存储情况(是否开辟有专门的存储单元、是否超量存储)流向情况(流向等登记表相关要素是否记录清晰明确)证照情况(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私自借证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运输流通等违法行为。三是对镇内两家加油站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督促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办法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对镇内家庭式小作坊(小型服装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看消防通道预留、消防器材配备、应急演练开展、线路穿管敷设、货运电梯的维护保养以及禁止货梯载人等情况。(牵头领导:管辉,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派出所、市监所)

(三)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全镇405栋经营性自建房全面进行回头看,进步查漏补缺,完善排查信息。一是查看是否存在经营性自建房漏排和隐患漏排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查看前期初判结果存疑的经营性自建房,核实处置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处置结果是否准确可靠,变存疑为确定;三是查看前期信息排查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房屋结构、图片信息、层数、隐患判定等,核实是否存在错报、漏报、瞒报现象,不准确的要及时修改,确保“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以下简称“归集平台”)数据与现场吻合;四是暂时无法在“归集平台”中修正的,要在线下台账予以登记,并做好安全监管。(牵头领导:刘正山,责任单位:自规中心、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区))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以学校、宾馆、商场、养老机构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区域,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消防栓是否通水,消防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完善。(牵头领导:潘亚明,责任单位:民政办、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派出所)

(五)城镇燃气液化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全镇范围开展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居民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排查以下几个方面:一看用气环境是否安全。现场检查用户是否在违反规定场所使用燃气,燃气器具不得设置在起居室、卧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二看是否落实钢瓶赋码。现场检查用户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赋码,瓶身应张贴附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后“气瓶状况”是否显示“安全使用期内”字样。三看减压阀是否合格。现场检查减压阀,如出口压力可调,则为不合格调压器,严禁使用可调式减压阀,钢瓶出口应使用出口压力不可调的减压阀;严禁超期使用,一般减压阀3年一更新。四看用户使用灶具连接软管是否规范。现场检查灶具连接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米且中间不得有接头;钢瓶与灶具火眼的净距不应少于0.5米;不得违规使用三通连接多个燃气灶;连接燃气灶具的应是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金属包覆软管且应在使用年限内。五看用户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现场检查燃具是否具备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已属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灶具应具有熄火保护装置,使用年限为8年。六看用气厨房是否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现场检查餐饮单位时要求用气厨房不得储存超过100千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超过6罐)。居民个人用气建议存放最多不超过2个15kg液化石油气瓶。七看钢瓶周围是否堆放杂物或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检查钢瓶周围有无堆放杂物或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及时清空。液化气钢瓶使用时要直立使用钢瓶,且避免受猛烈震动。八看配送工或燃气公司网格员是否给用户进行入户安检。现场检查气瓶配送工或燃气公司网格员是否给用户发放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居民安全使用宣传明白纸等。九看现燃气管线和各处接头是否有漏气、锈蚀、老化、破损、悬挂重物等情况。天然气管道应与电源、开关等保持距离,不能将电线缠绕在燃气管道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牵头领导:刘正山、潘亚明,责任单位:自规中心、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派出所、市监所、各村(社区))

(六)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对镇域范围内种养殖大户的养殖大棚、蔬菜大棚、育秧工厂、农机合作社等开展防风抗雪安全防范检查,提醒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应对冬季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准备。二是开展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检查,特别是大寒来临,各村社要集中开展对山场、坟头等祭祀用火安全的巡查巡逻。(牵头领导:孙辉,责任单位:农综站,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区))

(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建筑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违章建设施工等安全隐患予以整治。(牵头领导:刘正山,责任单位:自规中心,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直(驻镇)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完成排查治理行动中的各项任务,切实把风险防住、把隐患消除、把短板补齐,为全镇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镇直(驻镇)相关站所要根据1.18镇安委会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检查行动,并于1月30日前,向镇安委办报送冬春攻势工作情况台账,确保冬春攻势与本轮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同时,各站所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联查联办等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本轮专项行动。

(三)确保工作质效。各村(社区)、镇直(驻镇)相关站所要严格开展检查排查,全面查清隐患、找准问题,清单式推动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突出风险隐患,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进行查处,加大惩戒力度,倒逼隐患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镇效能办将联合镇安委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纳入镇第一季度“6+N”重点工作考评,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职能站所,提请镇党委政府进行效能点评。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相关场所发生较大或有影响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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