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4-00015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金安区张店镇 生成日期: 2024-04-29
来源单位: 金安区张店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主动回应•价格规范】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劳动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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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价格规范】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劳动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4-04-29 08:35 信息来源:金安区张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相关经营者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现对全市相关经营者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商场、超市、线上线下商品零售行业及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四、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六、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按照提醒告诫书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价格检查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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