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中共金安区张店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张办〔2024〕24号
各村(社)、驻镇各单位:
现将《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张店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借鉴前期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4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要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大会、夜间巡逻等及时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
(1)各村(社)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入户等方式,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
(2)学校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校园内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
(3)学校要认真开展落实“防溺水安全宣传八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动员大会、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
(4)学校要利用我镇现有游泳场馆,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学生游泳技能。要会同市、区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2、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1)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社)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社)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3)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社)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3、巡查防范全覆盖
(1)各村(社)要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中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并做好巡查记录登记。
(2)各村(社)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要建立干部分片包保责任清单,作为督查考核、事件倒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3)村(社)要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4)各村(社)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三)总结提升、常抓不懈(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镇级领导包保联系机制,每月带队赴联系村(社)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督导检查。镇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坚持预防为先,应急值守到位。各村(社)、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出常治长效,督导检查到位。各村(社)要坚持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明工作纪律,追责问责到位。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专项行动期间中,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镇级领导分片包保表
2.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水域责任清单
4.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村(社)监护人清单
附件1:
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镇领导分片包保表
联系村 |
联系村领导 |
联系村 |
联系村领导 |
丰乐社区 |
方 燕 |
左大桥村 |
潘亚明 |
金冲村 |
孙 辉 |
金星村 |
潘亚明 |
新街村 |
孙 辉 |
金庵村 |
丁 晶 |
张墩村 |
刘正山 |
牌坊村 |
丁 晶 |
张店村 |
王欢欢 |
永丰村 |
杨 澜 |
从全村 |
邓 煌 |
杭淠村 |
杨 澜 |
关塘村 |
邓 煌 |
洪山村 |
李 彪 |
白塔寺村 |
孙 云 |
塔山寺村 |
刘正山 |
塘墩村 |
孙 云 |
太平桥村 |
杨德好 |
楼塘村 |
管 辉 |
茶行村 |
杨德好 |
双庙村 |
管 辉 |
松林岗村 |
张又才 |
小庙岗村 |
魏 翌 |
长岗村 |
张又才 |
柽树庵村 |
李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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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秀娟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潘亚明 党委委员、左大桥片片长
孙 云 党委委员、白塔寺片片长
杨德好 副镇长、太平桥片片长
孙 辉 副镇长、张店片片长
成 员:王友军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应急所所长
郭明益 公安派出所所长
潘声凯 水利站站长
吴 新 农综站站长
甄 维 中心校校长
左益斌 张店中学校长
乐 勤 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3:
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水域责任清单
序号 |
水域所在地点 |
主体责任清单 |
看管责任清单 |
应急物资 |
警示标识标牌 |
救援装备设置 |
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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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单位 |
责任人 |
看管责任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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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安全隐患”填大、小、无;2.“应急物资”指救生船、救生圈、救生衣等;3.“警示标识标牌”填有或无;4.“救援装备设置”指简易救生设备 (包括带长绳的橡皮圈、长竹竿、竹梯等);5.以村(社)为单位5月7日报送。
附件4:
张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村(社区)监护人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监护人 |
关系 |
联系电话 |
包保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关爱群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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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村(社区)填写,需要填报辖区内每一位青少年儿童,在关爱群体体栏备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对于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关注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