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12-0001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工业、交通,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发文日期: 2025-12-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张店镇 生成日期: 2025-12-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张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12-05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张店镇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11033
称: 【其他文件】金安区张店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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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金安区张店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6 09:01 信息来源:金安区张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村(社)、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5125日 

 

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常态化扎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实

1.落实村级管理责任。村(社)负责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和人、车、路基础信息采集。S240S330G237X317(椿石路)等主干道沿线村(社)需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全面掌握本村各类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建立台账,常态化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站负责组织力量在重要节假日、赶集庙会、民俗活动、冰雪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劝导教育工作。

2.加强道路占道违法行为执法力度。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排查整治集镇街道、牌坊村街道、白塔寺街道、景区沿线等重要路段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占道施工等安全风险隐患。

3.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管所及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负责领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精准协同监管。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二三四轮电动车销售、维修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交管所负责辖区过往货车、客车、校车安全检查和违法营运行为查处,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农用车辆的交通安全宣传。

(二)切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镇政府负责辖区乡道管养,村负责辖区村组道路管养。派出所、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定期联合排查G237S240S330X317等亡人事故多发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隐患。交通隐患排查优先处置要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涉及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防护设施缺失等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紧急隐患,需优先治理。短期内难以治理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列入治理计划。

5.细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举措。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隐患突出的乡村道路,要在交通、公安等部门指导下,针对险要路段、平交路口分别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

6.补齐农村道路管理科技信息化短板。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时在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点段,通过安装平安卫士预警系统,远程推送智能语音提醒、爆闪灯警示,确保提醒到位、预防事故发生。

7.提升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中心校、派出所、交管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春、秋开学季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联合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中心校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排查校园门前交通标志、减速带、斑马线、信号灯等相关设施情况,对发现隐患点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进行治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学校周边实际状况,派出所、中心校要主动联系学校,推行警家校三位一体的护学岗模式,降低通行风险

(三)不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8.加强车辆源头安全治理。市场监管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日常监管,杜绝非法改装;派出所、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集镇和重要街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日常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各村(社)持续强化三四轮电动车摸排登记、编号亮尾、常态化精准安全宣教工作,对新增车辆当日上报、当日贴标,确保反光条覆盖率动态保持100%各村(社)对公安推送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信息清单,实施三见面一建档(见人、见车、见家属、建档)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社)加强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隐患排查,摸清底数,从源头上防范车辆带病上路,落实亮尾工程在上述车辆车尾粘贴反光标识。

9.持续整治农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交管所聚焦一早一晚、午后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切实提升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逆向行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的查处震慑力

10.深化戴盔提升行动村(社)组织劝导员S240S330G237X317重要路段和每日高峰、周末、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加大对未佩戴头盔骑行人员劝导纠正力度。派出所加大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全力压降因不正确佩戴头盔引发伤亡事故。力争2025年底前,我镇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到75%以上。

11.强化恶劣天气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镇党政办结合天气情况完善交通应急预案,落实工业盐、铁锹等物资保障,明确铲车联系人,确保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车辆、物资、装备能立即响应,快速处置,防止各类险情事故和负面舆论发生

(四)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模式

12.创新宣传方式。各村(社)对于辖区60岁以上老人、经常骑乘电动二三四轮车人员和学生等重点群体重点摸排,采取登门入户方式精准宣传。要将交通安全常识、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结合身边案例和通俗语言进行宣教。不定期转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短视频,突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典型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宣传才能真正见效。镇中心校联合派出所采用多元互动方式,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案例剖析等进行集中宣讲,加强与学生互动,提升学生参与度和教育效果。

组织领导

成立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见附件),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由副镇长张又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各村(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此为抓手,全力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以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推动交管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推动责任落实。村(社)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职责分工,对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

 

张店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

 

  :李    党委书记

副组长:    纪委书记

潘亚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杨德好  副镇长

张又才  副镇长

  员:夏巨胜  派出所所长

徐明胜  交管所所长

王友军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鲍传东  市场监管所所长

   中心校校长

   六十铺交警中队队长

李小飞  党政办公室主任

丁家琦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凌峰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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