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城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2023〕4号
关于印发
《城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直(驻镇)相关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金安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金安委〔2022〕2号)精神,现将《城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城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会部署安排,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监管”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常态化安全监管,通过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各类规上企业根据实际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施设备保障、资金投入等落实;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排查隐患,结合岗位风险和险情处置进行实操培训;深入推进区安办关于《金安区经济开发区和乡镇产业园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园中园(厂中厂)等突出问题开展治理。鼓励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以案警示,定期组织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培训。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各类企业要紧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持续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规上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进行动态分级管理并及时报告重大危险源相关情况,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推广小微企业、门店作坊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大力推进“班前会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夯实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及时修订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本辖区内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每月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自然灾害来临时以及典型事故(事件)后,应当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要及时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和任务,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定期进行追踪调度;要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形成日常巡查与监管执法的有效衔接;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对安全投入少危险程度高企业严格执法,对规上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对整改不力、问题屡犯的,严厉处罚,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紧抓所分管部门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带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紧盯隐患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复查审核”工作台账,确保闭环整改;定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有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督查检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专项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
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8日前,报镇安办胡俊收,电话:3711103,邮箱:88451669@qq.com
附件:城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城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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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狠抓主体 责任落实 |
(一)健全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 |
1.规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2.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 会进行述职。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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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危行业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管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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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新入岗、离岗6个月以上、换岗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 员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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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微企业针对性开展岗位实操和突发事件处置培训。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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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园中园(厂中厂)”安全治理。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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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企 业安全生产 管理能力 |
1.鼓励规上企业利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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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安责险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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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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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狠抓主体 责任落实 |
(三)推动企 业安全生产 社会治理 |
1.加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检查,打击提供虚假数据等行为。 |
各有关部门 |
2.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
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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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公布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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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重点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网络视频。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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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开展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确保培训率达100%。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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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应 急处置能力 建设 |
1.规上企业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 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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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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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要熟悉企业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会操作相应应急设施设备。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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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企业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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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规模较小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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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规章 制度执行 |
(五)加强企 业安全管理 制度体系建 设和执行 |
1.规上企业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2.各类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以及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有关安 全生产管理事项。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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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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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全完 善企业安全 风险防控机 制 |
1.推动企业根据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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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向所在地县区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 险源监控情况。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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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大力推进“班前会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夯实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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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全 完善企业安 全隐患排查 治理机制 |
1.规上企业明确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建立 “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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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 “三违”活动。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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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管部 门依法依规 履职 |
1.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本辖 区内监管部门工作职责。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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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按照《城北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各项监管职责。 |
各有关部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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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常态 化监管 |
(九)各地、 各部门排查 安全隐患常 态化 |
1.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应当结合主管领域工作开展隐患排查。 |
各有关部门 |
2.各有关部门在重要节日、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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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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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 (事件) 后,各部门应当针对事故 (事件) 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 带队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 (事件) 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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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常 态化 |
1.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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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签字确认和存档备查。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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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当由政府负责的隐患治理。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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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实现闭环并向社会公布。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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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安全 生产执法监 管常态化 |
1.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 “网格化”体系建设,确保每个 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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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对规上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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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有关部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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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 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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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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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明查暗访等,及时进行交办督办。 |
各有关部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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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常态 化监管 |
(十二)安全 生产法治建 设常态化 |
1.严格落实 “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 “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
各有关部门 |
2.依归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管理,每季度集中发布。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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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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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全 生产宣传教 育常态化 |
1.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相关专题专栏,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奥论监督。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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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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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群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公园、广场、 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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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重点 行业领域专 项治理常态 化 |
1.部署开展全镇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 位、消防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 停放充电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镇有关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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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 “小火亡人”防控,重点排查 “老、弱、病、残”特别是独居老人等消防重点群体居住场所, 开展 “敲门”行动,落实上门宣传和关爱帮扶。 |
镇有关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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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 “无水小区”维修治理,推进 “无水小区”既有消火栓系统维修改造,指导督促物业落实整 改维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
住建、城管等部门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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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严查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违规电气焊 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安全疏散不足、厂房分割不满足安全条件等问题隐患。 |
镇有关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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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 |
镇有关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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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狠抓道路客运等安全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 通行安全系数,紧盯 “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零容忍” |
各有关部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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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常态 化监管 |
(十四)重点 行业领域专 项治理常态 化 |
7.以排查治理危大工程安全隐患、防高坠、防坍塌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
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 |
8.针对锅炉、电梯、气瓶、场车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
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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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抓好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检维修、煤气作业等风险较大作业环节的专项治理。 |
经发、应急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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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 |
住建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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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 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
住建、城管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 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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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强化道路建设与地下燃气、供水、污水、通信、雨水、 电力等各类管的协调管理,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城市管网事故易发等问题。 |
住建、城管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 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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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持续推进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采取超常规措施,设 卡驻防、严防死守,盯住重点人群,管住危险活动,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
林业部门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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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旅游风景区、林区在建工地、公墓坟地、林农结合部、输 配电设施等火灾易发多发部位,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
林业、文化、民政、经发、农综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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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强化玻璃栈道、电动自行车、平台经济、储能电站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 |
文化、交通、市场监管、经发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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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深入推进油气管线、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铁路、旅游、电力及工商贸等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经发、交通、农综、文化、应急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