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城北镇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2023〕27号
关于印发《城北镇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城北镇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城北镇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方案
为加大就业力度,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未就业困难劳动者进行就业帮扶,确保动态清零。为加强村级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切实发挥公益岗位职能,调动脱贫户勤劳致富积极性,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公益岗位开发目的。公益岗位是结合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公共服务方面需求,由部门、乡镇、行政村开发用于脱贫劳动者托底安置的公益岗位。一是地方公共服务有需求,所以要结合实际开发,不是应付差事;二是为了那些无法通过市场就业、自主就业的脱贫劳动者托底安置就业的,不是普惠制的,更不是福利性质的。
二、确保公益岗位公开透明。为便于安置,无论是部门、乡镇街还是行政村开发的岗位,均需在用工属地所在行政村、乡镇街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岗位安置公平公正。自公示之日起,接受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未就业困难劳动者(16至65周岁)安置申请,确保脱贫劳动者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召开村“两委会”研究,研究结果要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乡镇街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备案。
四、切实做好岗位管理工作
1、正确区分公益岗位与临时辅助性岗位。公益岗位只能安置16至65周岁之间的劳动者,由人社部门监督管理,统一录入人社系统专网,可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扶贫资金给予的300元/月的岗位补贴;临时性辅助性岗位指临时安置或提供辅助性公共服务的边缘户成员、65周岁以上困难劳动者,不纳入人社部门监督管理、不录入人社系统专网、不享受人社部门给予的300元/月的岗位补贴。
2、岗前培训。由各村负责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为公益岗位的性质、岗位的待遇、任务分配、日常考勤及奖补申报等,明确工作纪律和岗位制度。
3、岗位责任。公益岗位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职责,可以独立开展工作。工作任务由村级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统一安排调配,公益岗位人员应服从村级管理,参与村级突击性集中攻坚工作,例如环境整治。由各村安排专人对其上岗情况进行考核,作为补贴发放和能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4、出勤考核。各村安排专人负责出勤情况统计,由工作队及村两委牵头,综合上岗出勤情况、工作时间、工作成绩、认真负责程度、整体效果等对公益岗位人员每月或者每次一评分,按照出勤次数及上岗时表现情况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在补贴发放中。
5、工作奖惩。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委会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上报镇政府批准:
(1)因身体健康状况或者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
工作的;
(2)长期不开展工作,无故旷工次数达5次以上的;
(3)连续3个月考评位列较差等次的;
(4)违反扶贫公益岗位管理制度,不服从村级安排的;
(5)有违法行为的;
6、空岗补录。建立公益岗位动态退出机制,公益岗位人员出现空缺后,镇振兴办、社保所及村级应根据岗位缺岗情况和村两委意见,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并按照流程补充人员。
五、进一步做好公益岗位监督管理。由镇振兴办、社保所对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一年检查督查不少于3次。检查内容包括考勤情况及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公益岗位考核管理工作接受人社局指导监督,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资格、岗位名额、岗位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