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城政〔2023〕141号 签发人:张磊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城北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镇户籍但长期在本镇(园区)工作生活的城乡居民;
3.本镇辖区内学校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二、参保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2022年金安区公安年报公布的各村户籍人口数为基数,按99%的参保率确定2024年实际应完成任务数。
三、参保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精神和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根据《关于确定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标准的通知》(六医保秘〔2023〕59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3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2元的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4元的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的定额资助,其余保费由个人按规定缴纳,确保救助对象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五、参保方式
(一)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由村委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街道居民由八里滩村统一办理参保缴费。镇人社所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二)辖区内学校在校学生,户籍是本地的,随家庭为单位参保,学校不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已在校办理参保手续的在校学生,凭缴费收据复印件不再随家庭统一参保。大中专(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保。
(三)网上自助缴费,手机端可通过微信、皖事通APP等渠道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进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省、市、区组织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时间,开展参保缴费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各联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加强对村级参保缴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二)强化宣传,合力攻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镇人社、财政、民政、教育、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做好与区主管部门业务对接,统一口径,细化由上级部门代缴医保费的名册,并及时反馈到村,确保参保缴费工作口径一致、步调一致、顺利开展。
(三)严肃纪律,跟踪问效。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各村要认真做好资金上解和参保录入核对工作,确保缴费人数与录入人数一致。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实行“周通报、旬调度、月督查”工作机制,镇效能办将跟踪问效,兑现奖惩。
附件:
城北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组;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城北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领导组
为加强对城北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北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张 磊(城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金 旭(城北镇人武部长)、胡 志(城北镇副镇长)
成 员:胡 军(城北镇财政所所长)
文 琪(城北镇人社所所长)
郭 俊(城北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周健民(城北镇民政办主任)
吕 品(城北镇计生办主任)
赵海平(城北中心校校长)
张枝江(城北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文琪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