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6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发文日期: 2024-03-30
发布机构: 金安区城北镇 生成日期: 2024-03-30
来源单位: 金安区城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城北镇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711003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号: 城政〔2024〕60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0 09:08 信息来源:金安区城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镇直(驻镇)各单位,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将《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人民政府
2024330    

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作、安全素质等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和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全各级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明晰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为基础,分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园区工作组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安全和粮油储备安全;中心学校牵头负责校园安全、管理范围内培训机构安全;镇分管体育领导牵头负责体育运动场所、赛事和相关设施安全,管理范围内培训机构安全;镇民政办牵头负责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环保办牵头负责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园区工作组、规划建设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镇交通运输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道路运输、道路施工和邮政快递业安全;镇农综站牵头负责农机、农业种养产业安全;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镇综合文化站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和管理范围内培训机构安全;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镇应急所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安全;市场监管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镇林业站牵头负责林业安全;镇物业办牵头负责物业服务安全;城管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广告设施、渣土运输、市政工程安全;镇分管商务领导牵头负责商务领域安全;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或镇分管该行业领域领导牵头负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子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整治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复盘分析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深化安全生产调度和考核机制。定期调度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交通、工贸、厂中厂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动行业重点工作落实。运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压紧压实各村、各单位管理职责。同时,根据阶段性安全形势和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真正发现和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2.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要求,行业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通报约谈力度,落实整改难度大、时间长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由应急管理重点组织参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卫生重点组织参加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由应急管理重点组织参加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文化综合站组织参加旅游景点、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参加由区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题培训班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探索重点行业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推进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监管,对于职责交叉或新业态新领域的新风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由安委办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重要事项按程序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事情有人管、责任不悬空”。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治理行动
    6.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燃气专班工作能力,凝聚工作合力,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深化推进燃气经营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排查整治燃气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和燃气使用端“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报警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落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老问题”,排查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动火作业等安全突出问题,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各类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切实解决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管理难、执法难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坚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推动“九小”场所等消防低设防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发动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单位资质、车辆营运证、人员从业资格定期“回头看”。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警示教育,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黑校车”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10.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重要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复工复产施工安全管理,严密防范极端天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基坑(边坡)、暗挖工程、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防高坠、消防安全、小散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1.深化工贸企业专项治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漆)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2.深化功能园区专项治理。按照园区产业发展定位,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严禁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等本质安全水平不达标的项目进入园区。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管理模式。强化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法治意识、风险意识。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机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和设施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4.总结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推广、学习、适用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标准解读,规范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流程规范,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5.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6.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点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2025年底前,国资企业和规模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18.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
    19.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20.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冶金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推进企业用电异常数据共享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冶金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实现全链条落实责任、全过程安全管理、全覆盖风险防范、全方位夯实基础。
    21.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2.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3.严格危化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2024年底前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2026年底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4.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5.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6.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7.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探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8.综合运用异地交叉互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克服“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现象。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参加全区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9.综合统筹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30.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对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采取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2024年底前,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督促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1.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日常暗访和督导检查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片,在安委会全体会议上播放。利用多种途径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32.深化“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综合减灾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进度安排
    从20241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3月至4月)。编制印发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415日前将各自方案报安委会办公室504室方勇收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月)。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2026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努力探索解决路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专项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将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安委办应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城北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四)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拟任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向上级推荐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如实向镇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将工作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督导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附件: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陆宝军  党委书记、园区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
    杨    纪委书记
    周    镇长
    陈    副镇长
    崔志钢  (挂)、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张    副镇长(挂)、派出所所长
    成  员:袁世清  党政办主任
    张传兵  园区工作组负责规划建设人员
    刘月红  规划建设办主任
    潘中琳  园区工作组负责工业企业人员
    胡    财政所所
    陆青春  应急管理所所长
    赵    市场监管所长
    张家辉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夏娟娟  司法所所长
    赵海平  中心学校校长
    翁    卫生院院长
    方福友  农综站站长
    卫萍萍  综合文化站站长
    周健民  民政办主任
    文    社所所长
    李敦先  物业办主任
    李    环保办常务副主任
    王    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站长
    吴楚钰  团委书记
 
    城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所,陆青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俊、方勇、刘忠如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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