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5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城政办〔2025〕5号
各村,镇直和驻镇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金安区《关于开展2025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生态环境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全区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会议,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查清镇内存在的各类环境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领域
1.林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镇林业站;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具体落实。以下均需行政村村落实,不再列出)
2.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重点渔业水域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镇农综站)
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镇环卫办、镇公管站、镇规划建设办)
4.水利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江河湖泊及岸线管理保护,河(湖)长制落实,水资源管理,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水利工程扬尘,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镇河长办)
5.环境污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化工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镇环保办)
6.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土地利用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7.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道路及其配套沥青拌和站污染,公路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城管城北大队)。
8.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问题;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城北市场管理所、镇应急管理所)。
9.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所)。
10.工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城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镇环保办);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城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
11.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城北镇卫生院)
12.其他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其他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二)全市梳理的6个“小切口”方面
1.喷涂废气及工业粉尘治理。主要包括钢构、电子、家具喷涂生产线,电镀、注塑、漆泡和合成革行业,彩印包装企业,机加工行业焊接烟尘,拥有粉末原料及产品进出口的车间等。严格对照项目环评报告、验收意见和排污许可等,重点检查喷涂、烘干和进出料产尘工序是否密闭到位,废气收集管道是否破损,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是否达标,治污及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是否正常,活性炭及过滤棉是否饱和失活,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自行监测和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等。(牵头单位:镇环保办)
2.混凝土搅拌站治理。主要检查扬尘及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使用是否规范,原料及废渣是否堆放在封闭仓内,水泥筒仓除尘设备是否完好,除尘布袋是否及时更换,原料库房喷淋、喷雾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及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循环水池是否做到及时清淤、高效使用,进场道路及厂区路面是否实行清扫、洒水、冲洗等措施保持清洁,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有序。(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办)
3.矿山环境治理。主要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矿山开采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矿区扬尘及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使用是否规范,露天开采及原料运输是否抑尘到位,同步生态修复是否执行到位,矿区导流沟及沉淀水池是否及时清理到位,原料进口、破碎、筛分和卸料工序是否封闭到位,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工区循环水池是否及时清淤、高效使用到位,进场道路及场区环境是否保湿保洁,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有序。(牵头单位: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应急管理所、镇环保办)
4.集镇污水处理。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是否在线,外排水质是否稳定达标,自行监测和运行台账是否齐全,进水水量和浓度是否符合要求,处理厂内部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有序。收水范围内雨污分流是否彻底,河道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或雨污混排现象。(牵头单位:镇公管站、镇环保办)。
5.中心村污水处理。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是否正常,外排水质是否稳定达标,自行监测和运行台账是否齐全,处理厂内部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有序。通过查看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和进水浓度,检查区域污水接入率、主支管道质量和有无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现象。(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6.垃圾中转站规范运转。重点检查垃圾中转站构筑物及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运行、维护,中转站内是否清洗保洁,及时消毒。运维台账及记录是否齐全,站内是否有专人值守,环卫管理是否有序。(牵头单位:镇环卫办)。
(三)省级层面以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方面
根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历年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以及国家、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开展全覆盖交叉“回头看”。对“回头看”发现的反弹倾向,及时纠正,现场督导立行立改。镇环保办负责随机抽查,及时掌握并通报“回头看”成效。(牵头单位:镇直单位和驻镇有关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一)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水体污染(近期,淠东干渠六淮界国控断面水质氨氮持续超标,淠东干渠-城北段沿线7个行政村,要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大气质量、土壤污染、固体废物等各领域全面排查。加强排查频次,采取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确保不留死角、排查彻底。
(二)深入自查排查。各行政村、镇直和驻镇有关部门排查形成的“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和根据下发的中央、省两级责任清单,建立“1+1”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责任清单(见附件2),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实施主体、监管主体、完成时限,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排查清单纸质盖章版上报至镇环保办(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后经镇环保办归纳整理,按程序印发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推进问题整改,力争问题早解决、矛盾早化解。
(三)加大整改力度。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落到实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任何发现生态环境问题都应当立即着手整改,不得拖延。并按照其性质、影响范围及紧急程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镇督考办、环保办定期抽查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四)落实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继续按照《六安市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管理办法》常态化持续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起环境问题的反馈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新的生态环境问题,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切实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审视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围绕区域发展的长远目标。必须认识到任何忽视环境的短期行为,最终都将以生态失衡、资源枯竭和健康风险的形式付出代价。因此,本次排查整治活动将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不仅解决眼前的突出问题,还要预防潜在的环境风险。在排查过程中,实事求是地识别各类生态环保问题,不论是非法排污、违规采矿,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环境破坏行为,都将不留情面地进行查处。
(二)行动上通力合作。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涉及多个领域和环节,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独立完成。因此,各部门必须摒弃“各自为政”的思想,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协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整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更高效地解决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三)责任上分工明确。各相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专项行动,镇党委、政府将对本次行动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行为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周威,联系电话:0564-3711152,电子邮箱:57362358@qq.com。
附件:1.城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2.城北镇“1+1”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责任清单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城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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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单位 |
自查问题 |
整改措施 |
验收(监管)单位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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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城北镇“1+1”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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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 |
问题来源 |
原整改主体县区责任人 |
原整改主体包保责任人 |
原整改主体乡镇责任人 |
原整改主体直接责任人 |
原监管主体及责任人 |
原监管主体直接责任人 |
“回头看”整改主体县区责任人 |
“回头看”整改主体包保责任人 |
“回头看”整改主体乡镇责任人 |
“回头看”整改主体直接责任人 |
“回头看”监管主体及责任人 |
“回头看”监管主体直接责任人 |
整改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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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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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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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