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7-0000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施桥镇 生成日期: 2023-07-2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施桥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7-20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施桥镇应急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511199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施桥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施政办〔2023〕76号 词: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施桥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15:46 信息来源:金安区施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施政办〔2023〕76号

 

关于印发《施桥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镇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将《施桥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施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施桥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动员各级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紧盯多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服装加工企业等13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10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照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日常巡查提醒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高危行业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农村地区“ 隐患有人管、小火有人灭”;

农综站:重点排查农业种植大户、农业设施、养殖圈舍的消防安全隐患;

经济发展办:要重点排查粮食流通、加工企业安全隐患;

中心校、文广站:要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公共体育设施、校外培训机构、图书室、旅游民宿等单位安全隐患;

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依规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服装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民政办: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

住建所: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号)要求,重点排查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老旧小区等领域安全隐患;

供电所: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做好木材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

交管所:要重点排查驾驶员培训点、营业性客货运站(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商务部门:要重点排查商贸企业、餐饮场所、星级以下宾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油站安全隐患;

计生办:要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

应急所:要重点排查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安全隐患;

市场监督所:要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等经营行为;

城管执法中队: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组织实施(7月至9月底)。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各单位要立即部署开展本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本地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强化与消防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督促系统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推动单位加快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全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铁腕整治违法行为。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 “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精准执法,对于易改不改,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查处,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执法检查 “宽松软”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

(三)严格考核督导问责。镇纪委联合镇安办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八条”刚性措施

附件2: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八条”刚性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2: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1

 

 

 

 

 

 

2

 

 

 

 

 

 

3

 

 

 

 

 

 

4

 

 

 

 

 

 

5

 

 

 

 

 

 

备注:重大风险隐康形是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此表每月20日前上报至镇应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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