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10-00043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施桥镇 生成日期: 2023-10-2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施桥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意见征集】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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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结束)

发布时间:2023-10-20 10:25 信息来源:金安区施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因施桥镇政府工作需求,起草了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施桥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7171。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0564-2511199。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251102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884258425@qq.com。
联系电话:0564-2511199。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20日。


施桥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我国老龄化已经进入深度发展期,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脱贫高龄独居老人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脱贫高龄独居老人的居家养老问题已经日益凸显。

二、决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2号)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意义

明确了包括帮扶人在内各方人员的工作职责,整合资源力量,深入推进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独居老人的良好氛围,让脱贫高龄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四、主要内容

(一)摸底排查,动态管理。各村(社)要主动走访,全面摸排了解本村独居老人相关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在独居老人住处张贴爱心联系卡,明确相关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日常监测。各方责任人员要明确自身责任,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及时提供帮助,并做好相关帮助记录。

(三)落实服务,提升质量。服务内容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巡诊、老年助餐点、志愿者服务、养老机构服务、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以及隐患排查等等。

 

 




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

管理办法(草案)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2号)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安全为先、守住底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开展动态排查监测,及时发现、防范、化解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脱贫高龄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盼、老有所乐。

二、关爱纾困对象

本办法所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年满80周岁以上,且不与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独居老人。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人员底数,落实动态管理

各村(社)要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结合日常走访,全面梳理摸排本村脱贫群众中高龄独居老人情况,逐户逐人逐项建立相关信息台账,录入安徽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高龄独居老人监测模块,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各村(社)要根据摸排情况,进一步落实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帮扶责任,在充分尊重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及其家庭成员意愿基础上,逐户确定帮扶人、网格员、信息员和紧急联系人,并在脱贫高龄独居老人住处张贴爱心联系卡,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及相关工作职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测

帮扶人、网格员、信息员和紧急联系人要明确自身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提供帮扶。帮扶人要落实走访帮扶工作,重点了解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宣传好乡村振兴惠民政策,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问题。网格员要实时动态了解老人家庭信息,并落实对象管理、主动排查、及时反映、宣传政策、协助联络等职责。信息员要及时了解农户家庭情况,收集家庭各项信息数据,负责农户家庭的信息采集、整理、申报政策等工作。紧急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基础上,能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并做好相关处置记录。

(三)落实关爱服务,提升生活质量

各村(社)要结合老人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全面落实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心关爱工作。各村(社)要全面落实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安排村医上门巡诊,及时掌握老人身体情况,指导老人科学用药,健康膳食;要充分利用村级老年助餐点,解决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助餐需求,同时安排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上门送餐;要定期安排志愿者到户帮助老人打扫卫生、清洗衣物、晾晒被褥等,落实好助洁服务;要结合日常走访监测,常态化开展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等安全常识,发现紧急问题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并记录归档。同时,各村(社)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要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鼓励家庭成员与老人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脱贫高龄独居老人,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等帮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各村(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好落实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心关爱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并解决突发困难问题,保障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盼、老有所乐。

(二)落实职责任务。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心关爱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困难多,各村(社)要克服畏难情绪,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要摸清每名独居老人实情,因需分类提供关心关爱服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不断营造敬老、助老、孝老的浓厚氛围,宣传表彰独居老人关心关爱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独居老人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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