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12-00001 信息分类: 意见采纳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11-2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施桥镇 生成日期: 2023-11-2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施桥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意见采纳】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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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采纳】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21 10:38 信息来源:金安区施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20日,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管理办法》的通知面向全体社会意见征集,截止2023年11月20日分别通过电话、邮箱收集意见1条,其中采纳1条,未采纳0条,采纳意见为:关爱纾困对象应包括年龄不到80 周岁,但存在严重失能、特殊困难等情况的独居老人。针对此群众的提议,我镇乡村振兴办、民政办已认真对接,现已将其充实进方案。

序号

提出反馈意见的单位或个人

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1

旗杆村李*

关爱纾困对象应包括年龄不到80周岁,但存在严重失能、特殊困难等情况的独居老人。

采纳

将不满80周岁但存在严重失能、特殊困难等情况的独居老人纳入关爱纾困对象,有利于更好地帮助脱贫高龄独居老人纾困解难,也有利于政策的落地实施,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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