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51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2025-03-3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施桥镇 生成日期: 2025-03-3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施桥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意见征集】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意见征集稿(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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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意见征集稿(已结束)

发布时间:2025-03-30 09:55 信息来源:金安区施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因施桥镇政府工作需求,起草了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施桥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7171。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0564-2511199。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251102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884258425@qq.com。
联系电话:0564-2511199。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330-2025年4月30日。
附:1、 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起草说明
    2、 关于印发 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草案)

       《 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夏季和节假日是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气温升高促使中小学生前往水域消暑,无形中增加了溺水事件的发生概率。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的直接监护时间减少,加之公共水域监管不严,容易形成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使中小学生在无成人监护的情况下接触水源,同时有很多中小学生缺乏基本的水域安全知识和自救能力,不了解如何识别危险水域、进行正确的求生游泳技巧,以及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何求助或施救,这些知识的缺失直接增加了溺水风险
    二、决策依据
    根据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1.2025年3月15日,根据往年防溺水工作经验,镇分管领导要求着手制订2025年防溺水工作方案,对今年防溺水工作提前谋划。3月28日,镇相关部门通过对当前溺水预防工作的深入分析,以及对比其他乡镇的做法充实内容,形成初稿。

    2.2025年3月28日,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对初稿进一步完善,形成《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3.现将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起草意义
    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增强公众意识、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加强水域管理和监护责任,以及优化应急救援机制等综合策略,有效减少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保护下一代的生命安全。 
    五、主要内容 

   (一)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摸清重点水域具体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全天候值班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巡查,同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高效应对各种突发事态。

   (三加强联防联控。加强部门联动,鼓励家长、监护人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特别是在假期和周末等溺水高发时段,确保孩子远离危险水域。同时,建立村(社区监督机制,发动村(社区)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护工作。

   (四)加强监管问责。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应急值守,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倒追,加强监管问责。


          关于印发 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

(意见征集稿)   

为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下同)溺亡事件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宣传教育到位。

1.各村各镇直单位。一要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二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

2.各中小学校。一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反复提醒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提醒。二要认真开展以下八项工作: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动员大会;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邀请专家和救援人员围绕防溺水预防、自救、施救、急救组织一次专题课;“五一”假期前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利用我区部分乡镇现有游泳场馆,组织一次游泳培训。三要持续强化家庭教育,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落实学生周末、五一、暑期等离校期间监护责任,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

(二)隐患排查到位。

1.水域排查。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明确高、中、低风险。

2.学生管理。一是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常态化做好安全提醒;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的学生,要重点予以包保,增加教育提醒频次。二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要摸清在辖区内重点学生群体情况,定期组织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有条件的,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各地可结合高校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高校学生自愿参与暑期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问题整改到位。各村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四)巡查防范到位。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各村要发挥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54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二)工作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即日起至10月底,常态推进 )。

各村社,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闭环,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

三、职责分工

党建办公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镇派出所:负责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

镇中心校: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指导学校加强预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促指导学校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校园防范学生溺水的主体责任。

镇便民服务中心:动态掌握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情况,建立台账;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督促各村对耕地和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造成的坑洼进行整治回填,对无法回填的设置警示标识;对全区自然资源领域非煤矿山矿山蓄水坑和废弃矿坑、在建工程项目工地积水蓄水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重点巡排查,督促属地政府在危险地区及时设立警示标志。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青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用船只、灌溉水塘、沟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对存在严重溺水隐患水域重点防范,督促指导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在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组织开展防溺水督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水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牵头制定应急预案。

各村(社):开展防溺水社会面宣传教育,联合辖区内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摸排防溺水重点人群和重点危险水域,建立包保联系制度,明确水域包保责任人;做好防溺水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指导村(社区)建立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救援培训、技能培训和救援演练;开展重点水域防溺水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全面做好辖区内防溺水工作部署及督导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民政、公安、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社)要建立包保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村(社)、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传谣滋事等行为。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村(社)要经常到重点水域开展巡查检查指导。镇纪委、效能办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施桥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施桥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马少剑  党委书记

  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人大主席

            乡村振兴专员

刘佼佼  党委副书记

刘志明  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

魏晓茜  镇党委委员

杜世平  镇副镇长

    镇副镇长

茆云龙  镇副镇长

赵启东  镇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挂)、应急所所长

陈来军  副镇长(挂)、派出所所长

舒贵斌  工会主任

  员:刘明涛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吴向军  中心校校长

范国祥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妇联主席、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园园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梅雨彤  党建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刘佼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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