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6-00016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施桥镇 生成日期: 2024-06-03
来源单位: 金安区施桥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意见征集】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征集稿(已结束)
号: 词:

【意见征集】金安区施桥镇关于印发《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征集稿(已结束)

发布时间:2024-06-03 09:06 信息来源:金安区施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因施桥镇政府工作需求,起草了关于印发《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施桥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7171。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0564-2511199。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251102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884258425@qq.com。
    联系电话:0564-2511199。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63-2024年74日。
    附:1、《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2、 关于印发《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征集稿)


    《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急剧增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生产环节,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导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达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违规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乱象。

在销售环节,部分商家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使用、停放、充电等环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一些用户不按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如超速行驶、违规载人载物等,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施桥镇政府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加强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质效,源头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决策依据
    按照省、市、区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1.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施桥镇应急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镇域实际,先后多次征求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同时对比其他乡镇做法充实内容,形成初稿。

    2.2024年6月2日,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对初稿进一步完善,形成《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现将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4日。

    四、起草意义

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作为广泛使用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全链条整治行动,可以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减少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火灾等安全事故,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发展

当前,电动自行车市场存在生产销售环节不规范、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问题。实施全链条整治行动,可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3.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其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问题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通过全链条整治行动,可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行为,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

4. 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全链条整治行动不仅是对电动自行车本身的整治,更是对公众安全意识的提升。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可以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和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也可以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感,共同维护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环境。

 五、主要内容 
    (一)制定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分阶段实施相关工作。

    (二)确定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溯源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提出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镇应急所为牵头单位,施桥派出所、镇公管站、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双河市场监管所、镇城管执法中队、镇财政所以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

2.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协同配合,及时反馈问题,将方案落到实处。

3.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责任,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施桥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区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火灾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镇应急所、派出所、镇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各村(社区)要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镇政府或施桥派出所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城管执法中队、施桥派出所)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1.严查非法改经常性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城管执法中队、施桥派出所、双河市场监管所)

2.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反复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责任单位:施桥派出所)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1.加强销售、维修门店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门店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双河市场监管所)

2.严惩售假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施桥派出所、双河市场监管所)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应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发现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翁墩派出所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责任单位:施桥镇应急所、施桥派出所、双河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镇应急所为牵头单位,施桥派出所、镇公管站、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双河市场监管所、镇城管执法中队、镇财政所以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各部门应当对此项工作进行人员调配并对下发方案组织集中学习。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将此次方案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研究本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向牵头单位反馈,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含三、四轮电动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据“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明确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