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施政办〔2024〕68号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打击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非法“小锅”)违法行为,规范我镇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传播秩序,根据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强力开展工作宣传。各村(社)要利用广播、音箱、新媒体、户外大屏、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小锅”属于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过程中要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避免发生负面影响。
2.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各村(社)要从生产非法“小锅”的源头入手,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是否存在有擅自生产及供货等非法行为,一旦发现要立即上报。
3.持续加强市场执法。各村(社)、镇综合执法中队要重点对辖区电器商城、五金商铺、家电维修点等场所开展巡查检查,严密监控市场流通动向,及时发现、严厉查处“私装点”等销售活动,坚决切断非法流通环节。
4.从严打击非法安装。各村(社)要组织力量在全面加强辖区非法“小锅”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老旧小区、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和整治力度,有力有序收缴、拆除、置换非法“小锅”。镇综合执法中队要积极配合村(社)开展非法“小锅”整治。
5.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各村(社)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无小耳朵村(社)”创建,扎实推动“无小耳朵村(社)”创建活动深入持续有效开展,以创建活动促整治提升。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即日起至6月10日,各村(社)要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辖区非法“小锅”整治,明确工作重点,迅速抓好落实,要强力同步开展好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教育群众自行拆除非法“小锅”。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示范创建):6月10日至7月31日,镇综合文化站要联合镇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等单位力量,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非法生产和销售源头,及时查处、收缴、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相关设施,扎实推进非法“小锅”整治,确保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常态推进): 8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社)要组织力量,扎实推进非法“小锅”整治成效巩固提升。8月31日至今后着力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村(社)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非法“小锅”整治常态长效。
三、责任分工
1.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行拆除非法“小锅”,扎实开展摸排和专项整治,积极收缴、拆除、置换非法“小锅”,积极争创“无小耳朵社区(村)”。(责任单位:各村(社))
2.对利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对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拆除、收缴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责任单位:施桥派出所)
3.针对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依法予以拆除、收缴。督促有关物业公司对居民安装非法“小锅”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和推动,积极配合开展非法“小锅”整治。(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中队)
4.积极配合市文化执法队伍及区公安、市场监管局、城管部门对擅自售卖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进行查处,拆除其设施,并依据情节大小依法处以罚款。(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要统筹指挥、协调推进辖区非法“小锅”整治,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配合。
2.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加强宣传贯穿于整治工作中,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及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为非法“小锅”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守住安全底线。在执法拆除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法拆除、收缴违规设施、设备,严禁侵害群众合法利益,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拆除设施老旧、位置较高、靠近电线等带有安全隐患非法“小锅”的,要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4.及时报送材料。各村(社)要及时关注工作提示,收集相关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村级非法“小锅”摸排登记表、“非法‘小锅’销售场所摸排登记表”工作表格,同时报送宣传照片和视频。
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