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施办〔2025〕29号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
现将《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施桥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下同)溺亡事件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宣传教育到位。
1.各村各镇直单位。一要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二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
2.各中小学校。一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反复提醒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提醒。二要认真开展以下八项工作: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动员大会;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邀请专家和救援人员围绕防溺水预防、自救、施救、急救组织一次专题课;“五一”假期前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利用我区部分乡镇现有游泳场馆,组织一次游泳培训。三要持续强化家庭教育,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落实学生周末、五一、暑期等离校期间监护责任,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
(二)隐患排查到位。
1.水域排查。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明确高、中、低风险。
2.完善设施。凡是学校和村镇附近的、学生常去游泳的水域,各地要设立标识,完善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做好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带长绳的救生圈、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让学生清楚知道戏水危险;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等有视觉冲击力字样的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置围挡、铁丝网等硬隔离设施,一时难以建设到位的,要设置警戒线;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有条件的地方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学生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3.学生管理。一是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常态化做好安全提醒;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的学生,要重点予以包保,增加教育提醒频次。二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要摸清在辖区内重点学生群体情况,定期组织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有条件的,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各地可结合高校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高校学生自愿参与暑期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问题整改到位。各村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四)巡查防范到位。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各村要发挥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5年4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二)工作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即日起至10月底,常态推进 )。
各村社,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闭环,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
(三)总结提升、保持常态(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职责分工
党建办公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镇派出所:负责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
镇中心校: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指导学校加强预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促指导学校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校园防范学生溺水的主体责任。
镇便民服务中心:动态掌握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情况,建立台账;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督促各村对耕地和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造成的坑洼进行整治回填,对无法回填的设置警示标识;对全区自然资源领域非煤矿山矿山蓄水坑和废弃矿坑、在建工程项目工地积水蓄水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重点巡排查,督促属地政府在危险地区及时设立警示标志。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青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用船只、灌溉水塘、沟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对存在严重溺水隐患水域重点防范,督促指导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在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组织开展防溺水督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水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牵头制定应急预案。
各村(社):开展防溺水社会面宣传教育,联合辖区内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摸排防溺水重点人群和重点危险水域,建立包保联系制度,明确水域包保责任人;做好防溺水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指导村(社区)建立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救援培训、技能培训和救援演练;开展重点水域防溺水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全面做好辖区内防溺水工作部署及督导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民政、公安、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社)要建立包保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村(社)、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传谣滋事等行为。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村(社)要经常到重点水域开展巡查检查指导。镇纪委、效能办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施桥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施桥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少剑 党委书记
刘 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涛 人大主席
杨 煜 乡村振兴专员
刘佼佼 党委副书记
刘志明 纪委书记
廉 清 镇党委委员
魏晓茜 镇党委委员
杜世平 镇副镇长
汪 磊 镇副镇长
茆云龙 镇副镇长
赵启东 镇人大副主席
邵 波 副镇长(挂)、应急所所长
陈来军 副镇长(挂)、派出所所长
舒贵斌 工会主任
成 员:刘明涛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吴向军 中心校校长
范国祥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陈 晓 妇联主席、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园园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梅雨彤 党建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刘佼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工作开展。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