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六安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为做好六安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六安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9月15日-26日17时。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所报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并于9月1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六安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指定体检医院、公告发布网址信息见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六安市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六安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六安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六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六安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六安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六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六安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六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六安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六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驻六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六安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查后,报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现场确认 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需要现场确认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六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六安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⑤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9)大陆(内地)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
||||||
认定机构名称 | 认定资格种类 | 日常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指定体检医院 | 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 备注 |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教育局 | 0564-3261739;0564-3922526 | 六安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中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等) | https://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审查 |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六安市齐云西路753号 | 0564-5150682;0564-3235067 | 裕安区妇幼保健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 www.yuan.gov.cn 裕安教育专题 | |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柳林大道与南海路交叉口西南侧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0564-6495330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医院 | https://www.ahyeji.gov.cn | |
霍邱县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与蓼城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 0564-6080157;0564-2717080 |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 https://www.huoqiu.gov.cn/zwzx/ztzl/hqjyzt/index.html | |
舒城县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舒城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 0564-8622385 | 舒城县中医院、舒城县人民医院 | https://www.shucheng.gov.cn/zwzx/ztzl/ztzl/scjyztw/index.html舒城教育专题 | |
金寨县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六安市金寨县教育局(梅山镇老师范内) | 0564-7064834 | 金寨县人民医院 | http://www.ahjinzhai.gov.cn/ | |
霍山县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36号霍山县教育局 | 0564-5229913 | 霍山县中医院 | http://www.ahhuoshan.gov.cn/ |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婚否 |
|
民族 |
|
相 片 |
|||||||
申报学科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既往病史(本人 如实填写) |
|
||||||||||||||||
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矫正度数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左 |
左 |
左 |
|||||||||||||||
辨色力 |
|
眼病 |
|
||||||||||||||
听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
鼻 |
嗅觉 |
|
鼻及鼻窦 |
|
|||||||||||||
面部 |
|
咽喉 |
|
||||||||||||||
口腔唇腭 |
|
齿 |
|
||||||||||||||
其它 |
|
||||||||||||||||
外
科 |
身高 |
Cm |
体重 |
Kg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淋巴 |
|
脊柱 |
|
||||||||||||||
四肢 |
|
关节 |
|
||||||||||||||
皮肤 |
|
颈部 |
|
||||||||||||||
其它 |
|
||||||||||||||||
(粘贴检查单处)
内
科 |
营养状况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血 压 |
|
|||
心脏及血管 |
|
|||
呼吸系统 |
|
|||
腹部器官 |
|
|||
神经及精神 |
|
|||
其它 |
|
|||
心 电 图 |
|
签名: |
||
实 验 室 检 查 |
血常规 |
|
签名: |
|
尿常规 |
|
签名: |
||
转氨酶 |
|
签名: |
||
胸 部 透 视 |
|
签名: |
||
体检结论 |
负责医师签字: |
|||
体检医院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负责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 、“不合格“两种结论,并说明原因。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婚否 |
|
民族 |
|
相片 |
|||||||
籍贯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既往病史(本人 如实填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
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矫正度数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左 |
左 |
左 |
|||||||||||||||
辨色力 |
|
眼病 |
|
||||||||||||||
听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
鼻 |
嗅觉 |
|
鼻及鼻窦 |
|
|||||||||||||
面部 |
|
咽喉 |
|
||||||||||||||
口腔唇腭 |
|
齿 |
|
||||||||||||||
其它 |
|
||||||||||||||||
外
科 |
身高 |
Cm |
体重 |
Kg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淋巴 |
|
脊柱 |
|
||||||||||||||
四肢 |
|
关节 |
|
||||||||||||||
皮肤 |
|
颈部 |
|
||||||||||||||
其它 |
|
||||||||||||||||
(粘贴检查单处)
内
科 |
营养状况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血压 |
|
||||
心脏及血管 |
|
||||
呼吸系统 |
|
||||
腹部器官 |
|
||||
神经及精神 |
|
||||
其它 |
|
||||
心电图 |
|
签名: |
|||
妇科检查 |
滴虫 |
|
签名: |
||
外阴阴道假丝 酵母菌(念球菌) |
|
||||
实 验 室 检 查 |
血常规 |
|
签名: |
||
尿常规 |
|
签名: |
|||
转氨酶 |
|
签名: |
|||
淋球菌 |
|
签名: |
|||
梅毒螺旋体 |
|
签名: |
|||
胸部透视 |
|
签名: |
|||
体检结论 |
负责医师签字: |
||||
体检医院 意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负责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说明原因。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参加国考人员(国考报名在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上完成)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