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4-0004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金安区先生店镇 生成日期: 2024-04-10
来源单位: 金安区先生店镇 有效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4-04-10 废止时间: 2024-08-31
政策咨询机关: 先生店镇应急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872799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镇关于印发《先生店镇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先政办〔2024〕26号 词: 隐患、排查整治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镇关于印发《先生店镇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4:39 信息来源:金安区先生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先政办〔202426

 

 

各村、相关单位:

现将《先生店镇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9日           

  

先生店镇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对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深化对幼儿园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建筑物的防灾和消防能力,保障我镇幼儿园师生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441日起至831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镇幼儿园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逐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使幼儿园场所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杜绝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决定成立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高  扬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甫满  镇人大主席

  雅  镇党委副书记

  瑞  镇人大副主席

  员:李少成  镇中心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石  磊  镇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队长

潘申山  镇自然资源规划与建设中心主任

卫文胜  镇建设所所长

吕绪满  镇食安办主任

韩宝付  镇残联理事长

  卉  镇应急所工作人员

徐红维  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所,石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管理工作要求,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配合参与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参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

(二)镇中心校。负责对接区教育局,重点检查幼儿园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情况,是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教学区、厨房等重点部位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三)镇自然资源规划与建设中心。负责对接区住建局,对全镇范围内的幼儿园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统计辖区幼儿园消防行政审批情况,指导各村落实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幼儿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给出建议。

(四)镇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负责对接区应急局,牵头对各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不按照镇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镇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接区市场监管局,对消防产品、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取暖用具等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六)镇消防部门。负责对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幼儿园用电用火、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配置、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设备保持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排查。加大幼儿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幼儿园依法严肃查处。

四、“五个一”工作安排

(一)召开一次动员部署(41日至410日)。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分工,召开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开展一次隐患自查(411日至56日)。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各自隐患开展自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工作。

(三)组织一次全面排查(57日至531日)。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工作。

(四)进行一次集中整改(61日至731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对照整改标准和要求,“一园一策”做好幼儿园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五)做好一次总结提高(202481日至831日)相关部门要总结梳理幼儿园安全方面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巩固强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幼儿园安全尤其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

(二)强化措施,全面铺开。各村、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排查整治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争取家长和社会单位支持、理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此次排查整改由镇应急所牵头,行动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接相关专业部门,做好全面工作调度,对镇级相关部门配合不主动、行动不及时、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专项行动后此领域若发生相关事故的,将严肃启动倒查、追究机制。

 

附件:

1、排查范围:全镇范围内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2、排查原则:实事求是。根据幼儿园用地性质、建筑物的建设年代,执行消防规范的要求不同来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实用科学,符合消防规范的基本条件。维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

3、排查要点:

1)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下楼层,安全出口数量不少于2个。(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大、中型幼儿园(5个班以上)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幼儿园装饰材料燃烧性能顶棚、墙面不低于A级,地面、隔断、窗帘不低于B1级,疏散楼梯间所有装饰材料不低于A级。

4)灭火器应配置5Kg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具。

5)幼儿园与所在建筑内其他功能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当需要局部连通时,墙上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6)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建筑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7)生活用房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其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

8)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每层要设置不小于2个的消防救援窗口。

10)幼儿园中易燃可燃材料,应与电源插座、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厨房中使用燃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泄压。

4、整改处置方案:

1)整改期限3个月,一园一案。

2)幼儿园都是平房的整改。建议按照满足基本的消防条件,例如有灭火器等必须具备。

35个班以下的小规模幼儿园。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满足基本的消防条件,即认可为整改完成。

45个班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必须满足消防验收的条件进行整改后验收。

5)土建消防验收已备案的幼儿园。没有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必须整改到位,按照消防验收规范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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