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先生店镇转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沿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兵役法》及《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优待政策
城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我区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273元的100%,即18273元给予优待。入伍的进藏兵或高原条件兵优待标准按义务兵优待标准的2倍36546元给予优待。预备消防士在职期间(2年),其家庭按义务兵标准发放优待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在乡复员军人在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按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50%,即9136元发给优待金;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享受国家补助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按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35%,即6395元发给优待金。
其中对在乡复员军人实行普遍优待;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优待面不低于50%;残疾军人的优待面不低于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国家补助待遇的参战参试人员的优待面不低于2%。
二、正确界定落实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优待
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属本省籍的,由应征地给予优待;属外省籍的,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标准发放优待金;本省籍在外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征入伍,在征集地未享受优待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给予优待。地方直接考取军校的,不予优待。
三、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好优待各项工作。要扎实做好城乡义务兵、“三属”、复员、伤残、病退、“两参”人员优待评定和登记上报工作,切实把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纳入普惠加优待政策中来,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出现错报、漏报、误报等现象。各乡镇街优待报表务必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办公室,确保优待政策在8月1日前打卡发放到位。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