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5-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椿树镇 生成日期: 2023-05-15
来源单位: 金安区椿树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环保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591414
称: 【其他文件】金安区椿树镇:关于印发《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椿政办〔2023〕19 词: 环保、秸秆禁烧、秸秆再利用

【其他文件】金安区椿树镇:关于印发《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16:13 信息来源:金安区椿树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

《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镇直相关部门:

现将《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椿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15

 

 

 

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禁烧,以秸秆粉碎全量还田为主要手段,辅之以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等,实施常态化管控,杜绝任何露天焚烧行为,实现全年零火点。

二、禁烧时段和禁烧区域

(一)禁烧时段:全年全时段。

(二)禁烧范围:全镇域。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落实秸秆还田。收获季节,禁烧办要切实把好农机作业关,严格控制不具备粉碎和灭茬条件的农机具进行作业,严把机械粉碎还田作业,确保低茬收割,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村干部要按照包片村民组进行宣传、监督收割机作业。对不按要求作业的,村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镇报告,由禁烧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城管队依法依规处置。

(二)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工作片负责指导、监管、协调工作片秸秆禁烧工作。联系村干部对所联系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负领导责任,村书记是各村全面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包片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村民组长负责本组秸秆禁烧现场监管、宣传,种田大户(农户)负秸秆禁烧主体责任。

(三)强化“蓝天卫士”值守。“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是区建设并投入各地禁烧监管的科技平台,镇禁烧办制定值班计划,安排专人每日监管,密切监控各村秸秆焚烧动态,确保火点及时发现、第一时间交办村书记处置。

(四)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各村要把秸秆禁烧日常督查巡查纳入常规工作,成立不少于3人的秸秆禁烧工作队,专职宣传、巡逻和及时扑灭“火点”,不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并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同时对违法焚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镇禁烧办要加大巡查频次,每天发布、每月通报排名,及时做好禁烧动态信息的发布、反馈、处罚和通报工作。

(五)特殊场所要强化源头治理。各村要摸清特殊场所底数,分类安排管控措施,建立台账,精准管控。一是脆桃种植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一封信,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前进行除草、旋耕等物理阻断措施,预防大面积园地焚烧事件发生;二是山场和林地,提供指定场所方便群众上坟,防止群众上坟引燃山场和林地;三是坟场,提前对坟场周边进行除草或旋耕,进行物理阻断,防止群众上坟引燃周边地块。四是油菜、玉米、红薯等种植地块,每村负责指定2至3处用于秸秆堆放,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清运。

(六)注重舆论宣传引导。禁烧办、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小喇叭、张贴标语、印发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焚烧的危害和秸秆还田的好处,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群众秸秆还田意识,切实做到宣传标语固定化、长期化、位置明显化,为持续推动秸秆禁烧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64-2591414)。

四、严明奖惩

严格兑现奖惩,严肃问责追责,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效能考评。党建指导员和联系村干部交1000元秸秆禁烧保证金到禁烧办

(一)奖励

1、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考评,全年零火点的村实行“一票优先”,年度奖励村集体3万元工作经费。

2、全年没有发生火点的工作片,年度奖励工作片1万元工作经费。全年火点最少的工作片,奖励工作片年度工作经费5000元。

3、月度没有发生火点的村,奖励村两委包片村干部每人50元。

4、每季度设秸秆禁烧“效能之星”单位若干名,镇禁烧办提出建议名单,由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

5、收割机灭茬全部低于15厘米的村,奖励村秸秆禁烧经费5000元。

6、对于全年没有发生火点的村民组,年度村民组长考核时可由村奖励村民组长300元。

(二)处罚

1、全年全镇发生火点数量最多的村年度考核该项得分为“零分”。

2、被上级监测巡查通报的,每例处罚火点发生村工作运转经费2000元(当年工作运转经费不足时从历年运转经费中提前计划扣除),处罚党建指导员和联系村干部100元,处罚村书记绩效工资200元,处罚包片村干部绩效工资400元,由村处罚村民组长工资100元,如发生职务重合的,按最高限不重复处罚(下同)。   

3、被镇监测巡查发现且经镇禁烧办现场核实的(“火点”发生在田块、现场发现“黑斑”田块),每例处罚发生村工作运转经费1000元,处罚党建指导员和联系村干部50元,处罚村书记绩效工资100元,处罚包片村干部绩效工资200元,由村处罚村民组长工资50元。

4、经镇禁烧办认定当月有发生“火点”的村,取消当月“效能之星”评选资格;当月全镇发生“火点”数量最多或焚烧影响较大的村,经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与镇效能办共同商定设为当月“效能预警”单位,报党委政府批准。

5、发现收割机灭茬高于15厘米的村(面积大于5亩),每例处罚村工作运转经费1000元,处罚包片村干部100元。

6、全年火点最多的工作片,扣除工作片年度工作经费3000元。

7、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经营者管理,粮食种植大户(农户)种植田块有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现火点或者焚烧黑斑),无论是粮食种植大户(农户)自己焚烧或他人焚烧,一律处罚该粮食种植大户(农户),并扣除全年的各种奖补资金。如粮食种植大户(农户)指认出焚烧人员且经调查属实的,可以不处罚或减轻处罚粮食种植大户(农户)。对大户(农户)和焚烧当事人的处罚由镇禁烧办牵头,各村、派出所、城管队联合,具体负责落实到位。

8、第三方秸秆收储公司收到村转运信息后,要及时打捆、转运,如第三方秸秆收储公司在收到信息5天内没有及时打捆、转运的,每例扣除第三方秸秆收储公司3000元工作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保证我镇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成立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附件1)。各村要成立以镇联系村干部、村书记为双组长的秸秆禁烧包保工作责任组,同时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队,加强全面禁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年零火点。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镇效能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的考核;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力、不能履职尽责的予以通报。

镇禁烧办:负责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火点监测和镇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对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应急分队的培训演练等;负责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升秸秆利用率;开展农作物秸秆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等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对种植大户和农户进行禁烧工作宣传;负责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收割季节的督查指导等。

镇派出所:负责因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案件查处。

(三)发动群众,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优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整合宣传力量。镇文广站要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危害、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和大喇叭、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禁烧政策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要及时曝光。

 

附件:1、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组

附件1

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培忍(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曹  (人大主席)

        荣小伟(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

        韩应彬(副镇长、应急所所长)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 姚家宏(党政办主任)

          (农综站站长)

    袁道林(公管站站长)

    夏守国(文广站站长)

    刘  (财政所所长)

          (派出所副所长)

        胡家尚(环保办工作人员) 

    王自(环保办工作人员)

    胡  (城管中队、秸秆禁烧队队长)

    王  (城管中队、秸秆禁烧队队员)

        孟 彬(城管中队、秸秆禁烧队队员)

        邢玉明(城管中队、秸秆禁烧队队员)

    董知舫(应急所工作人员)

        张 钰(农综站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曹成同志兼任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椿树镇2023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包保责任组

村别

党 建

指导员

 

 

村 级

责任人

村级禁烧专管员

村街两委包组人员

椿树

  

  

杨先岗

  

杨先岗:桥墩、孙庄、杨老庄

邬效刚:张高庄、丁小庄、李小郢

王霞:高岗头、南巷、 小街、老郢、汽塘

刘芳:李大郢、刘小庄、徐兴庄、贲小圩

院墙

柏启俊

王思华

胡应芳

宋昭远

丁德军

胡应芳:河北、张老庄、庙庄、大炉店、染坊

丁德君:大洼、九石八、长丰、孙老庄、刘小庄

宋昭远:院墙、墩塘、新塘、桂郢、粉坊、龚小庄、油坊

桃园

  

王自余

  

  

王飞:汪墩、先锋、陈大庄、椿西、新河、高塘、红旗、椿东、金大畈、桃园、跃进

陈忠斌:和平、裕民、朱新庄、青年坝、梁老庄、付大圩

汤磊:先进、陆庄、砖井、大院墙、堰拐

椿洪

  

聂道勤

  

马俊俊

李良:红旗、罗匡、姚郢

马俊俊:大庄、新塘、董小庄

曹丽:高丰、高胜、张新庄

沈娜娜:丰收、周老庄、金老庄

洪桥

  

  

田为龙

  

田为龙:墩堰、长虹

徐中权:平堰、洪桥

高蒙蒙:中堰

卫星:大榜、向阳

宋大郢

  

  

  

  

卞本梅:大郢、毛家岗、二房郢

汤存财:路塘、刘老庄、郭老庄

曹文琼:刁大庄、新生、立新

徐超:向阳、程小庄

毛厚所:花红寨、付老郢、圩塘

油坊

  

李克祥

刘甫胜

程跃增

刘甫胜:黄大塘

程跃增:油坊、山东、新庄

王大武:红坎、小圩、大楼

郭立俊:马岗、龙岗、山坎

朱广艳:祠堂、胡郢、下洼

胡郢

  

张应中

  

  

王能:王老庄、二十石、农林

张竞:胡郢、七石、何大塘

高坡:祠堂郢、张大郢、汪老庄

揭志芹:小郢、老家郢、七石河

李圩

韩应彬

朱志刚

何顶玲

杨谋青

何顶玲:樊大郢、十四石、黄大塘、张槽坊

樊正权:杨大庄、陈高庄、朱老庄、三十石

许鑫:赵岗、陈埂、何小庄、九家郢

杨谋青:李圩、乐高庄、樊糟坊、杨小庄

 鹏:二十石、高院墙

草庙

王思发

袁道林

何道龙

汪家珍

何道龙:李大庄、王小庄、半店

汪家珍:十八石、土楼、大堰

汤大璐:柿树、前店、槽坊

徐洋:关塘、栗树、拐棍

沈婷婷:靠桥、长岗、胡高庄     

陈庵

  

周本清

孟本荣

陈亚东

孟本荣:后郢、街东、三岗井、陈大庄

陈亚东:吴大庄、火圣门、长青、长丰

张晓育:大塘郢、湾塘、金大庄、前郢

徐英:何老庄、街西、牌坊、前进

朱庵

杨培忍

  

  

揭庆、徐明清

方永:程圩、同心、墩塘、长庄、合岗

刘大伟:大楼、大堰、四十七、汪大庄

胡家尚:崔埂、崔大庄、破圩

揭庆:瓦郢、东岗、李大庄、黄大楼、吴老庄

李秀:朱安、陈小庄、牛岗、黑树棵

棚岗

朱蔷蔷

张春霞

陈养洋

  

郝绪超:棚岗、卫小庄、花果园、石头田埂、小洼

向明学:余店、中心、胡大郢

陈养洋:瓦院墙、小庙、粉坊、黄冲

李磊:立新、各岗、姜小庄、猪厂

向明学:槽坊

高岗

  

夏守国

汪邦权

刘家兰

汪邦权:河东、项墩、史仓、双墩

徐成林:先锋、江小圩、沈大庄、曹大楼

郭红燕:中心、老庄、杨老庄、王槽坊

陈忠义:杜老庄、河南、塘拐、红星

刘亚男:卫大庄、蛇形、长河、塘坊

程洋:南城、河西

祝墩

  

  

  

  

李玲:仓坊、祝墩

王为友:新农、韩大楼、臧埂

沈星成:卫塘组

许程:粉坊、李老庄、十四石、吴大郢

徐为学:和平、顺河、长山龙

沈星成:库塘、苗岗

龙穴

荣小伟

  

张荣华

董金元

董金元:老郢、小郢、李大郢、胡圩、何庄、爱好、小圩

张荣华:龙穴、张大郢

陈东:龙兴、新圩、新仓、新民、刘圩、汤庄、石塘、大楼

金海莲:祠堂、老家郢、董楼、高庄、大庄、祠堂、汪庄

长堰

张峻岭

  

王为国

王修军

王为国:大庄、庙庄、塘坊

王修军:槽坊、竹园、刘庄、胡庄

李乃荣:蔡庄、崔店、湾塘

王圣国:王郢、杨庄、荷塘

李敏:高台、朱庄、新庄

中塘

李静波

赵贤月

陈功胜

  

陈功胜:胡老庄、陈大庄、高大庄、朱老庄、刘大庄、院墙

李道琼:沈大山、上郢、十五石、方大庄

陈高:中塘、幸福、十三石、关岗、冷务墩

黄俊:建新、汤庄、老郢、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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