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椿树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椿政办〔2023〕28号
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椿树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椿树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 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 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金安区委办公室、金安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办〔2023〕26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 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 、工作措施
(一)压实水域看管责任。
1、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 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2、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等各类水域的具体情况,明确权属主体,不明确的指定管辖。
3、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中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 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
4、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于4月底前完成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救生圈、救生绳、长竹竿、竹梯等)并定期更换确保质量过关。
5、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 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二)压实学生看管责任。
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教育看管的直接责任主 体(人)。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生家长(或 监护人)是学生校外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强化宣传教育。
1、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 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 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 播放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 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 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
2、 学校要认真开展落实“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 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 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
3、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通过显示屏播出防溺水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四)完善家校社协同共管机制。
1、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 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2、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 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3、学校、村(街)要于一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 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五)推进科技防溺水。
鼓励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各类水域,特别是大型水库等水域面积大的区域安装 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依托“雪亮+平安乡村”平台,建设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智能人脸识别、同步通报村(街)、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六)强化技能培训。
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学校逐步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扎实开展游泳教育试点工作。
(七)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
1、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 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清单,作为督查考核、事件倒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村(街)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
2、 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
3、 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镇领导包保联系 机制,每月带队赴联系村(街)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督导检查。镇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宣传、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 综站、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街) 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包保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坚持预防为先,应急值守到位。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 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公安派出所要坚决打击传谣滋事等行为。
(三)突出常治长效,督导检查到位。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要坚持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 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明工作纪律,追责问责到位。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专项行动期间中,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 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 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椿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镇领导分片包保表
2、椿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椿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镇领导分片包保表
村(街) |
联系镇领导 |
村(街) |
联系镇领导 |
椿树村 |
黄 辉 |
李圩村 |
韩应彬 |
院墙村 |
柏启俊 |
胡郢村 |
胡 楠 |
高岗村 |
黄 辉 |
长堰村 |
张峻岭 |
棚岗村 |
柏启俊 |
陈庵村 |
胡 楠 |
椿洪村 |
王 莉 |
祝墩村 |
傅 胜 |
宋大郢村 |
张 刚 |
中塘村 |
郭 迅 |
桃园村 |
邰 炎 |
草庙村 |
王思发 |
油坊村 |
张 琦 |
洪桥村 |
曹 成 |
龙穴村 |
荣小伟 |
椿树街道 |
张 刚 |
朱庵村 |
杨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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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椿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培忍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副组长:荣小伟 |
党委副书记 |
王思发 |
党委委员 |
王 莉 |
党委委员 |
韩应彬 |
副镇长、应急所所长 |
傅 胜 |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
成 员:孙玉铸 |
中心学校校长 |
江正年 |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
夏守国 |
文广站站长 |
董 旭 |
农综站站长 |
张春霞 |
民政办主任 |
周道兵 |
水利站站长 |
方贤虎 |
派出所指导员 |
韦良春 |
残联理事长 |
张 珊 |
宣传干事 |
专项行动实行分片督查督办制度。全镇18个行政村1个街道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工作专班组。
第一片区:椿树村、院墙村、高岗村、棚岗村、椿洪村、 宋大郢村、椿树街道。专班组牵头负责人:王莉,成员为各村(街)党建指导员。
第二片区:桃园村、油坊村、龙穴村、朱庵村、李圩村、胡郢村。专班组牵头负责人:荣小伟,成员为各村党建指导员。
第三片区:长堰村、陈庵村、祝墩村、中塘村、草庙村、洪桥村。专班组负责人:王思发,成员为各村党建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