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金安区椿树镇关于印发《椿树镇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椿政办〔2024〕6号
关于印发《椿树镇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椿树镇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做好落实。
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椿树镇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市安﹝2022﹞15号)《关于开展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交安联办﹝2024﹞1号)要求,按照“12.26”全省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整治等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椿树镇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月26日至28日
二、督查内容
是否对照前期工作通知及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电动三四轮车摸排登记、编号亮尾、安全宣教等“五个一”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入户走访、街头抽查、资料检查等方式。
(一)入户走访。督查组根据村(社区)前期上报的三四轮电动车花名册随机抽取10户(重点为60周岁以上老人),查看是否对其三四轮电动车进行亮尾、贴牌,相关信息与台账是否一致及是否给其发放反光背心等。
(二)街头抽查。督查组在村(社区)主要干道、人口密集区进行随机抽查。查看是否有三四轮车未亮尾、贴牌及是否有三四轮电动车违规载人等行为并问清其户籍所在地。
(三)资料检查
1、60周岁以上交通参与人台账。
2、所有电动三、四轮车台账。
3、“五个一”工作开展情况,即“一张信息登记表、一封信、一份承诺书、一份手册、一编号亮尾”。
(四)督查人员组成。抽调镇派出所、公路办、效能办、应急所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所抽查的村。
四、结果运用
本次督查结果将对村(社区)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的村(社区)予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扣分细则
金安区椿树镇三轮、四轮车专项督查扣分项 | ||||||||
村别: | 总得分: |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赋分办法 | 项目属性 | 得分情况 | 备注 | |||
街头抽查 36分 |
未戴头盔(3分) | 每发现1例未戴头盔扣1分、并移交派出所罚款 | 扣分项 | 抽取3例 | ||||
二轮电动车载人(3分) | 每发现1例二轮电动车除驾驶员外载人扣1分 | 扣分项 | 抽取3例 | |||||
三轮电动车载人 (10分) |
每发现1例三轮电动车除驾驶员外载1人扣5分、载2人扣10分 | 扣分项 | 1辆车乘坐3-5人及以上(含驾驶员)得负10分 | |||||
闯红灯 (10分) |
闯红灯1例扣5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
逆行 (10分) |
逆行1例扣10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
入户排查 44分 |
临时编号(24分) | 每发现1例三、四轮电动车未贴临时编号扣4分 扣完为止 | 扣分项 | 抽查十户看 “五个一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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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轮亮尾(20分) | 每发现1例三轮电动车三、四轮未亮尾扣5分 扣完为止 | 扣分项 | ||||||
资料检查 20分 |
60周岁以上交通参与人台账 (6分) |
台账不全扣2分、未亮尾扣2分、未发放反光马甲扣2分 | 扣分项 | |||||
电动三、四轮车台账(6分) | 台账不全扣2分、未亮尾扣2分、未贴临时编号扣2分 | 扣分项 | ||||||
五个一落实情况 (8分) |
一张信息登记表、一封信、一份承诺书、一份手册、一编号亮尾 每缺一项扣1分、人车信息不符扣5分 |
扣分项 | ||||||
本评分细则仅适用于椿树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