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7-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发文日期: 2026-01-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椿树镇 生成日期: 2026-01-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椿树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椿树镇孤儿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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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椿树镇孤儿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6-01-06 10:32 信息来源:金安区椿树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六安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654元/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213元/人一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1月份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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