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4-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2025-04-29
发布机构: 金安区椿树镇 生成日期: 2025-04-29
来源单位: 金安区椿树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04-29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椿树镇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591414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椿树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椿办〔2025〕25号 词: 中小学生,防溺水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椿树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 20:40 信息来源:金安区椿树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椿办〔202525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

现将《椿树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5429日                

 

椿树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下同)溺亡事件发生,根据金安区委办公室、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宣传教育到位。

1、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宣传车和“两微一端”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通过显示屏播出防溺水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二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三是鼓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危险行为的,经查实,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一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反复提醒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醒。二要认真开展以下八项工作: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动员大会;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邀请专家和救援人员围绕防溺水预防、自救、施救、急救组织一次专题课;“五一”假期前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培训。三要持续强化家庭教育,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落实学生周末、五一、暑期等离校期间监护责任,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

(二)隐患排查到位。

1、水域排查。各村社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明确高、中、低风险。

2、完善设施。凡是学校和村社区附近的、学生常去游泳的水域,要设立标识,完善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做好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带长绳的救生圈、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让学生清楚知道戏水危险;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等有视觉冲击力字样的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置围挡、铁丝网等硬隔离设施,一时难以建设到位的,要设置警戒线;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有条件的地方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学生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3、学生管理。一是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常态化做好安全提醒;对班内男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的学生,要重点予以包保,增加教育提醒频次。二是村(居)委会要摸清在辖区内重点学生群体情况,定期组织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有条件的,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各村社区可结合高校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高校学生自愿参与暑期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问题整改到位。

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四)巡查防范到位。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派出所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二、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5年4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教育、宣传、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综站、文广站、应急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将防溺水工作部署方案于2025430日前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项领导组办公室。

工作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即日起至2025年 10月,常态推进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闭环,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

总结提升、常抓不懈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职责分工

镇派出所:负责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

镇中心学校: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指导学校加强预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促指导学校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校园防范学生溺水的主体责任。

镇民政办:动态掌握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情况,建立台账;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督促村对耕地和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造成的坑洼进行整治回填,对无法回填的设置警示标识;对全镇自然资源领域非煤矿山矿山蓄水坑和废弃矿坑、在建工程项目工地积水蓄水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重点巡排查,督促属地单位在危险地区及时设立警示标志。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青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镇农综站:负责做好农用灌溉水塘、沟渠等安全管理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指导村社区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对存在严重溺水隐患水域重点防范,督促指导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

镇文广站:指导全镇应急广播体系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

镇卫生院: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紧急救护措施,及时组织对溺水青少年儿童进行救护,确保及时实施有效抢救和后续救治工作。

镇应急所:负责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和企业在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组织开展防溺水督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水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牵头制定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开展防溺水社会面宣传教育,联合辖区内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摸排防溺水重点人群和重点危险水域,建立包保联系制度,明确水域包保责任人;做好防溺水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建立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救援培训、技能培训和救援演练;开展重点水域防溺水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全面做好辖区内防溺水工作部署及督导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盯重点时段精准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措施的通知》(六教秘〔202461号)要求,建立镇领导包保联系机制,每月带队赴联系村社区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督导检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教育、宣传、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综站、文广站、应急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包保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注重工作实效。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少看台账资料,多到基层一线、水域现场了解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落实“五不得一杜绝一严禁”要求:不得层层加码,不得“打卡签到”,不得安排学校教职员工参与水域巡查巡逻,不得要求学生、家长频繁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不得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杜绝督导检查过多过频,严禁把防溺水工作台账作为校长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倒查的重要依据。

强化督导考核。镇防溺水专项领导小组组建镇级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有关情况全镇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查督办,并约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继续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实行溺水事件倒扣分制度。

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专项行动期间中,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镇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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