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类】金安区椿树镇:冬季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椿树镇冬季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护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成立了镇、村(街)二级的森林防火队伍,设立了椿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书记任第一指挥长,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林业站成员、安监所全体成员、城管执法中队、各村(街)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由林业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街)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镇政府配备森林资源监管员负责全镇19个村(街)的日常看护,各村(街)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上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及相关部门扑灭预备队。各村(街)也要成立扑火预备队。要按照《安徽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及各村(街)、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城管执法中队、秸秆禁烧巡查队、林业站、各村(街)应急队伍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街)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街)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街)、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电话:0564-2591414);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村(街)两级护林防火指挥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街)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街)、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街)、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街)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街)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街)、镇直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扑救队、预备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邻村、镇级扑火专业队和镇直部门、单位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各级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时,要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5、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场的岔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
6、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铁锹、扫帚、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7、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1-3天,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附件1:椿树镇2022年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成员
椿树镇2024年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成员
指 挥 长:杨培忍(党委书记)
张梦影(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张 琦(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韩应彬(副镇长、安监所所长)
成 员:姚家宏(党政办主任)
韦良春(安监所工作人员)
王 伟(城管执法)
胡 瑞(秸秆禁烧)
孟 彬(秸秆禁烧)
各村(街)书记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公室,王军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