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11-0001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机构: 金安区孙岗镇 生成日期: 2021-11-10
来源单位: 金安区孙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1-11-10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561009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孙岗镇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号: 孙政办〔2021〕36号 词: 林长制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孙岗镇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6:39 信息来源:金安区孙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孙政办〔202136

 

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

《孙岗镇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0

  

孙岗镇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金安委办公室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202138)精神,巩固提升我镇林长制改革成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压实镇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和美丽金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2025年,镇村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草原等资源目标责任更加完善,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全区森林、湿地、草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林业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林木覆盖率达到38%,湿地保护率达到60%,林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平安森林行动

1.提升管护能力。全面落实网格化管护,建立镇村林长、护林员为主体的护林体系。城管执法中队和村级民兵营长扑火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测体系,2023年完成椿大路两侧村全覆盖,2025年完成椿石路、二黄路两侧村全覆盖。开展森林火源管控责任网格化、防控任务标准化、巡查巡护精细化和综合管理信息化“四化”建设。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源普查工作。重点山区、景区、公墓全面推行“防火码”制度,严把进出口关。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结合国土“三调”,建立全区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质效评价、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确权登记制度。

2.强化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林地使用管理,重点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范围、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管控区域,对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予以否决。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问题,做到调入和调出相结合,“应保尽保、应划尽划”,保证我镇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变。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完成勘界立标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格执行“占补平稳”,确保面积不减少。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21年完成全镇古树名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一树一档”,实行落地式挂牌保护,2022年底配合区全面完成古树名木修枝、复壮、支撑、围栏设置等保护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古树名木得到100%保护。加强野生植物和珍稀树木的保护。开展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保障野生动物迁徙通道通畅,对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实施救护。加强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和小微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力度,到2025年增加湿地保护面积100亩。

3.加大巡林执法力度。加强林业巡查力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林业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森林林长制,落实“五个一”。对上级“森林督查”“绿盾行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合法处理,严肃查处非法占有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健康森林行动

1.优化国土绿化空间,科学造林绿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科学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挖掘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为主要地块开展造林绿化,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地见缝插绿,统筹处理好生态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关系,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造林地块要制定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0.7万亩;其中完成金安脆桃建设任务0.6万亩,确保沿线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应绿尽绿,打造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生态廊道。完善林网布局和农田防护林建设,科学规范建设农田防护林,景区片有步骤地对现有成片金安脆桃进行更新改造,对北斗星等公司油茶缺株死亡的进行补植补造,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落实全民义务植树8种尽责形式,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认建认养认护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形式,形成全社会人人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氛围。

2.持续开展“四旁四边四创”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绿化进一步向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延伸,向道路河流两边、镇村所在地周边、单位周边、景区周边“四边”拓展,广泛开展森林村庄和林荫工程示范路段“四创”活动,巩固森林村庄创建、完成2个森林村庄、30公里林荫工程创建工作。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到2023年完成全镇50%村庄绿色家园建设。巩固林荫工程,开展林荫工程绿化养护160公里。

3.开展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推广实行商品林分类经营,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施策,造育结合,量质并重的原则,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尊重经营者经营自主权,优先保障商品林木采伐。到2025年实施退化林修复0.5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加大对未成林地抚育管理,提高成林率,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生态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健全监测预警,疫情监管,绿色防治机制,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和受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到2025年拔除孙岗镇所有疫区。严防美国白蛾进入我镇。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

1.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和交易。开展碳汇计量监测,形成我镇森林、湿地、草地、木质林产品等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鼓励镇内重点碳排放企业合作开发碳汇项目,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储备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发挥林业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重要作用。

2.建立林业碳汇基金。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向林业碳汇基金捐资,主要用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等支出。

(四)实施金银森林行动

1.打造林业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林业产业,实施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改造低产油茶0.1万亩,培育江准果岭金安脆桃0.2万亩,发展林下经济0.1万亩,建设森林康养基地。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区精神,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创建林长制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对新增面积100亩以上的林业经营主体按每百亩给予2万元奖补,吸收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到2025年培育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50亩以上的林业经营大户10家。

3.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抢抓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对标沪苏浙林业发展先进做法,加快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深入探索和不断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途径,大力发展林果采摘经济,充分发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实施活力森林行动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完善承包林地“林权分置”制度,推进林业“三变”改革试点。引导林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和多种市场主体依法通过转包、租货、转让、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林权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显著提高集体林地流转率。

2.推广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创新林业投融资及金融服务机制,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贷”,推广“油茶植株+果实”保险,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

3.统筹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三大关系。围绕加快推进优质森林资源保育、特色产业融合、生态文化传承、智慧管理水平提高等建设任务,力争为全镇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作用。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继续实施乡土树种大径材培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林区道路、管护房适当更新改造,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生态文明基地建设。加强护林员信息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林业智慧管理水平。

4.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减少行政审批、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审批流程、全程指导服务,健全“一站式”“一窗口”“一次性”“一网通”涉林政务办理制度,“简政放权”,由镇人民政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推广使用林木采伐APP,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证。开展林业“四送一服”,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积极推行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涉林项目使用林地优惠政策。开展“我为林农办实事”活动,坚持送科技下乡,解决林业经营主体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党委、政府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镇村林长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举措,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镇抓村,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为镇村林长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要发挥本行业优势,积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推进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主要督查林长制政策贯彻落实、“五大森林行动”推进及取得成效、林长巡林、联系林业经营主体以及研究解决林业保护发展方面突出问题、林长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等。村级林长每年12月初向镇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林长制工作纳入乡镇、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林长,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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