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5-0003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孙岗镇 生成日期: 2023-05-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孙岗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孙岗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561009
称: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孙政办〔2023〕34号 词: 生态,整治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6:23 信息来源:金安区孙岗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政办202334

 

关于印发《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六环委办[2023]23号)文件要求,我办牵头制定了《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市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坚持分类排查、部门联动,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既查点上问题,也查面上问题,把“底子”清亮,把原因查明,把责任捋顺,做到立行立改一批,挂账督办一批,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任务

(一)林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等方面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采矿、采砂(沙)、侵占湿地、非法圈圩、非法捕捞、违规养殖、非法猎捕以及历次“绿盾”行动交办问题;违规侵占林地和营造林水土保持问题等(牵头负责单位:林业站)。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整治:1.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实(牵头负责单位:农综站)。2.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及粪污收集处理,渔业(含稻虾)养殖尾水收集处理,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不合规农膜使用,不合规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农综站、畜牧站)。3.不合规农膜生产问题、销售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市场监管所)。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1.农村生活垃圾规范收集、转运、处置(牵头负责单位:城管执法中队)。2.建设领域(含混凝土搅拌站)“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牵头负责单位:应急所)。

(四)水利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江河湖泊及岸线管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采砂(沙)规划管理、计划管理、现场管理及生态保护恢复,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地下水超采区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水利站)。

(五)环境污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化工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公管站)。2.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包括但不限于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化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及排查整治等(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3.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等(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4.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

(六)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土地利用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国土所)。

(七)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公路管理站)。

(八)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应急所)。2.不合格油品生产、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销售,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市场监管)。

(九)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1.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应急)。2.废弃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

(十)工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

(十一)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牵头负责单位:镇卫生院)。

(十二)其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1.涉水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国省控断面达标;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秸秆禁烧、“散乱污”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及查处;历年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环保项目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实施,生态环境舆情、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等(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2.大别山水生态环境项目实施(牵头负责单位:镇生态环保办)。

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由相应责任主体进一步排查整改。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各村(街)是属地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的排查责任主体;镇个牵头部门是相关问题排查整治的监管责任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原则,各村(街)、各牵头部门分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牵头负责部门负责加强对属地排查工作的指导,部署推动本系统、本领域排查工作,负责审核、上报本领域清单。镇效能办会同生态环保办,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和暗访,反映和曝光存在的问题。

(二)汇总上报。各村(街)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报送牵头部门和生态环保办,牵头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平时掌握、专项行动等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清单。请各村(街)按要求梳理分类排查出的问题,经村(街)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3年5月12日、6月12日前,分2个批次将任务清单报送镇生态环保办

(三)整改落实。镇生态环保办汇总各村(街)、牵头部门提交的清单,进一步进行梳理审核,形成全总清单,按要求上报环委办。各村(街)各单位按照清单,切实履行好整改责任,一事一策,推进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存在环境或安全风险隐患的,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持续整改,确保按时清零。环委办将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年考核”。

(四)申请销号。问题完成整改后,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及时公开整改信息,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办法》(六办(2022)58号)省级层面发现问题执行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及时向镇环保办申请,镇环保办要收合格后,向区环委办提出验收申请,经市直单位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五)长效管理。各村(街)各单位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工作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确保整改成效稳定不反弹。专项行动结束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继续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六安市实施方案》(六环委办(2023)4号)等常态化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压实属地、职能部门各方责任。各村(街)是专项行动实施的主体,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人员,压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督导,上下联动,形成“监督+调度”工作格局。

(二)严格验收标准。各整改责任单位要确保“所有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同一企业或同一点位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一并整改到位,同一区域类似生态环境问题必须整改到位;追根溯源,完成源头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改成效”。

(三)防止简单化。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得采取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方式,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避免排查整改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村(街)各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大兴调查研究实际成效的重点任务。此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并严格按照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因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未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或擅自变更整改措施,导致整改偏离方向的,对整改验收销号把关不严,整改未到位的,都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对整改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行责任倒查并提出问责建议。

附件: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


附件

金安区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问题领域

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目标任务(标准)

整改实施主体

验收(监管)单位

完成时限

 

环境污染领域(填写专项行动关注的12个领域名称)

示例:202X年X月现场排查发现,(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填写问题整改所需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时所达到的状态)

XX村(街)、XX企业,(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镇生态环保办、XX牵头负责单位

202X年XX月(填写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最后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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