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02003229134U/201809-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8-09-14
发布机构: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生成日期: 2018-09-14
来源单位: 清水河街道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称: 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清政办发〔2018〕97号 词:

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4 00:00 信息来源:清水河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社区、街直(驻街)有关单位:

现将《清水河街道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清水河街道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监管网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建立以街道、社区为单元的三级、四级网格宗教监管体系,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具规范化、科学化。

二、组织领导

    加强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成立清水河街道民族宗教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街道民政、司法、财政、公安、妇联等有关单位的责任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宗教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网格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三级网格,社区为四级网格,使网格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实施方法

1.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宗教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宗教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责任区内的宗教管理职责,并对责任区的宗教工作负相应责任;

3.制定方案,编制责任图,划分各宗教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宗教责任人、重点宗教隐患主要场所等;

4.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宗教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指导责任区的宗教管理工作,宗教工作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宗教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5.街道联系社区领导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社区责任人做好责任区的宗教管理工作。

 

 

附件1:清水河街道宗教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名单

 

 

 

 

 

 

 

附件1:

 

清水河街道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名单

三级网格

四级网格

行政区域

网格长

直接责任人

行政区域

网格长

直接责任人

包保责任人

包保单位

清水河街道

徐旭

陈晓红

刘园社区

金菊香

荣传群

陈晓红

农综站

北苑社区

吴云兵

杨  健

杜  敏

人社所

清水河社区

李家宝

晏明

曹家勇

司法所

九里沟社区

李明江

费利平

陈  俊

文广站

茶棚社区

吴运运

程  琛

徐胜国

计生办

李台社区

翟 耀

姜义林

熊登发

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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