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9-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9-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9-15
来源单位: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66299
称: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开展“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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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开展“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09:35 信息来源: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1.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及《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2021〕32 号)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

2.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进一步践行为民宗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力求群众合理诉求早发现、早处置、早协调。

3.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我街实际以及区相关文件精神,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征集各相关单位意见,科学调研,制定本方案。

4.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影响我街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危害国家安事件、重大群体事件、个人极端案件、暴力恐怖案件、影响庆祝活动安全的滋扰事件等,维护全街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主要任务

    街道成立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水河街道综治中心。由街道效能办牵头,组建街道群众诉求办理社会督查员队伍,提升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各社区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6.创新举措

专项行动分为排查重点诉求、压实工作责任、集中组织攻坚、建立三项机制四个环节。

(一)排查重点诉求,建立问题清单。各社区和各单位从以下几个渠道全面梳理群众诉求:街道人大工委接待选民受理的群众诉求,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梳理;街道政协联络组“社情民意”收集的群众诉求,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梳理;上级信访部门交办我街尚未化解的群众诉求、我街信访系统自行梳理出的多年来未化解的群众诉求、省长热线和市长热线等转交的群众诉求,街道综治中心及清水河司法所受理的其他群众诉求,由街道综治中心梳理;省、市委书记人民网留言受理的群众诉求,省、市、区长信箱及省、市长人民网留言受理的群众诉求,省“四送一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诉求,区委网信办受理的群众诉求,由街道党政办梳理。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对梳理出的群众诉求及时分析研判,并提出牵头办理单位及办理建议后,汇总到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群众诉求逐一建立责任清单,转交并督促各社区、街直相关单位办理。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领导包保。所有群众诉求的办理要做到三个明确:一要明确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事权在街道的群众诉求由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办理;事权在市、区的群众诉求由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区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区有关单位牵头办理。上级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二要明确包案领导。区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事权在街道的群众诉求由街道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包保;重难点事项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包保。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的群众诉求由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包保;重难点事项由单位主要领导包保;特殊疑难事项由街道分管领导包保。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作为联系领导要对联系的社区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牵头抓总、督促指导,统筹好多个单位协同工作。上级对领导包案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三要明确办理时限。上级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没有明确要求的由责任单位提出合理办理时限,经包保和联系领导同意后报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组织攻坚,依法分类化解。各责任单位及包保领导要一周一调度,制定化解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化解群众诉求。联系社区的党政班子成员半月一调度,对疑难复杂的群众诉求加强协调督办力度。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整合多方资源,推进上下联动,着力化解诉求。

(四)健全完善机制,巩固扩大成果。一要健全完善群众诉求汇总分派机制。由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周与各群众诉求受理单位对接会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类群众诉求分派到相关责任单位,督促依法依规办理。承办责任单位要及时向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受理办理情况,并及时销号。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相关情况并呈报区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事项向区联系领导汇报。二要健全完善群众诉求协调处理机制。通过领导包保和分级调度,对群众诉求逐案甄别决断。对政策范围内的合理诉求要立即落实解决,对政策范围之外或不合理的诉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引导,对诉求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置。三要健全完善群众诉求协调处理督查考核机制。街道群众诉求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制定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经街道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各社区和街直相关单位。街道效能办要牵头对各社区和街直相关单位进行督查考核,特别要发挥社会督查员的作用,不定期随机抽取社会督查员对各单位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暗访,考核结果纳入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7.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精心谋划落实。

(二)全程跟踪督导。街道效能办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 限时办结。要经常开展跟踪暗访,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确保工作实效。牢牢把握工作成效,因事制宜、因案施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要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8、联系方式

    解读人: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党政办刘璐

 联系电话:0564-3366299

 详细地址:金安区解放北路395号清水河街道办事处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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