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3-0000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2-28
发布机构: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生成日期: 2022-02-28
来源单位: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清水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66299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号: 清办发〔2022〕13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22-02-28 18:22 信息来源: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直各单位、九里沟社区

现将《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2022228

 

 

 

 

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内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街、社区路长组织体系,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街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公路两旁无非公路标志、无违法搭建、无违法搭接道口、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构建起建管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美洁、服务优质的“畅、洁、绿、美、安、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职责分工

1、总路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处理。 

2、分路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道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交通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及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工作,负责社区路长履职考核。 

3、社区路长社居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工作,负责道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等事项。

街道路长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督促社区日常养护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协助交通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统筹规划公路、综合运营、交通系统项目报、公路养护管理等行业发展工作,建立健全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负责全街“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实施。

街道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对工作作风、纪律、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与交通执法部门联合重点整治超载、超限以及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财政所:统筹安排农村公路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街道水利部门: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林业部门: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宜林路段的绿化进行查漏补缺,提高绿化质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街道执法中队: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四、“路长制”的考核

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路长制”考核管理办法。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运用到街道对社区工作的考核,对公路整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路长”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路长”,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

附件:1、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2、清水河街道路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3、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4、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5、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6、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分工表

7、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8、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深入推进路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全面提升公路路域环境,促进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路长会议由街级路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街道分路长、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等,其他人员由乡街道路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路长办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专题部署区级总路长、分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所辖道路问题清单专项整治工作;经区级分长、街道路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街道路长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街道级路长和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负责承办。

第五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分路长审定后印发。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和路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路长制信息遵循原则:及时、准确、高效。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收集、及时报送。对事件表述要实事求是,分析、用词、数字务求准确。要准确研判,第一时间以高质量、高效率报送作为工作目标。

第二条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路长名单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显要位置设立路长信息公示牌,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建立“微信+QQ”群。路长制联络员、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按照“单位+联络员姓名”格式标注加入微信群和QQ群,实时监控公路路域环境,随时报送信息、图片,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群里所有人员不得发布违法、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

第四条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分为月报制。街道路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路长制进展情况上报上级路长制办公室

第五条  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路域环境信息整治、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督办事项进度滞后、危害公路安全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不力、信息报送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3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为全面推进路长制,落实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

二、督查形式

街道督查由街道路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由街道路长负责召集,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落实路域环境治理和公路管理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工作由街道路长办会同街道效能办组织实施。督查结果报街道路长办备案。

三、督查内容

(一)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情况。

(二)路长制任务分解表制定、落实情况。公路用地范围乱堆乱放、搭建开挖、打场晒粮、超限超载、非公路标志清理等道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路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路长体系建立情况,路长制成员单位及职责落实情况,路长制会议制度、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巡查制度、考核制度等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督查程序

(一)督查准备。根据督查工作计划或实际需要,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督查实施。督查单位向被督查单位发送督查通知书,告知其督查事项、时间及要求等。督查时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核实、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开展。

(三)督查报告。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

(四)督查反馈。督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报街道路长,批办整改。

(五)督查整改。被查单位要按照街道路长批办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开展“回头看”,组织重点督查,实行警示约谈,视情通报。

(六)督查台账。督查单位应当对督查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督查方案原件、领导批示、督查报告、路长批示、整改结果等资料立卷归档。

五、督查结果运用

街道路长办每半年对督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督查结果作为一项内容纳入路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计分。对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4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为及时掌控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整洁等路域环境动态,指导各级路长对所属道路进行巡查,促进路长履职到位,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巡查内容

1.路面。负责处理公路管护、路面保洁工作。路段沿线住户、门店、场矿和建设工地的管理,及时组织人员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及时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因施工等因外部素影响的特殊尘污路段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等公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2.路肩。负责清除路肩、边坡“种载区”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及时清理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及时制止公路两边摆摊设点、擅自设置非公路标牌等影响公路路域环境的行为;组织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对马路市场要依法依规进行取缔。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及时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违法建房行为(距离公路用地外缘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组织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及时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并进行联合整治。

4.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在保证公路安全视距的前提下,组织人员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公路沿线植被进行修剪,确保生长良好。

5.其它。组织处置其它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涉路行为。

第二条  巡查频率:

街道路长要加大对辖区道路巡查力度。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除日常巡查外,各级路长可以结合公路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保洁员要结合保洁、监管等日常工作,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条  巡查处置:

1.处置权限属于街道路长的,街道路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街道路长办(综合服务中心)按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条  巡查记录

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路长巡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第五条  信息反馈

社区路长每月定时将辖区道路巡查工作情况总结上报街道路长。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5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路长制”工作,落实各街道、村“路长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路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我街公路通行环境的“畅、洁、绿、美、安”,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路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措施、工作实绩以及街道路长办相关台账、信息报送等。

二、考核方式

“路长制”考核由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对村级“路长制”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现场抽查和月度考核,并查阅相关台账。  

三、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路长办(综合服务中心)将路长制年度考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6

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分工表

 

总路长

分路长

村路长

路线名称

涉及社区

联系电话

刘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万杨(办事处副主任)

丰有余

金九路

九里沟

13385683368

 

 

 

 

 

 

 

 

 

 

 

 

 

 

 

 

附件7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得分

情况

备注

路面清理

40分)

路面清洁无抛洒物

路面不清洁,有抛洒物,发现一处扣1分,以此类推;路面拌浆,路面有堆积物,每发现一处分别扣2分;凡有路面开挖、损坏等不及时制止修复每发现一处扣5分中、扣完为止。

 

 

路肩管护(30分)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乱建乱堆等违法行为

未禁许可在公路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每发现一处扣2分,损坏公路标志、标牌、警示桩、护栏等公路安全附属设施未及时处理上报,每发现一处扣2份,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建乱放摆摊设点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治超协助

10分)

积极协助公路、公安部门,加大治超力度。

凡不积极主动治理、协助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三员”人员治理、协助治理行为不规范,着装不整洁,语言粗暴、态度恶劣,每发现一起扣2公,扣完为止。

 

 

队伍建设(10

人员配备到位,资金有保障

凡人员配备不到位,资金无保障,制度不完善,扣1-5分,凡无组织专业学习和廉政学习记录等,各1-3分,凡未打考勤或考勤结果未与绩效挂钩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信息其它(10

信息报送及其它

信息未按要求数量上报,上报质量特别差或未及时准确上报,每发生一起扣3分,其它需要完成工作存在拖拉等现象,每发生一起扣2公,扣完为止。

 

 

     

满分100

 

 

 

附件8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金安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研究成立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万  杨(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路长制”具体工作。

 员:金龙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承担路长办日常工作。

        彭亿里(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协调路长办相关工作。

丰有余(九里沟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负责九里沟社区“路长制”全面工作

2021年街道机构改革以后,不再单独设立路长办,“路长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金龙琴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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