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直各单位、九里沟社区:
现将《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8日
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内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街、社区路长组织体系,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街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公路两旁无非公路标志、无违法搭建、无违法搭接道口、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构建起建管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美洁、服务优质的“畅、洁、绿、美、安、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职责分工
1、总路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处理。
2、分路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街道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交通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及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工作,负责社区路长履职考核。
3、社区路长:由社居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工作,负责道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等事项。
街道路长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督促社区日常养护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协助交通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统筹规划公路、综合运营、交通系统项目申报、公路养护管理等行业发展工作,建立健全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负责全街“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实施。
街道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对工作作风、纪律、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与交通执法部门联合重点整治超载、超限以及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财政所:统筹安排农村公路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街道水利部门: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林业部门: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宜林路段的绿化进行查漏补缺,提高绿化质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街道执法中队: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四、“路长制”的考核
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路长制”考核管理办法。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运用到街道对社区工作的考核,对公路整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路长”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路长”,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
附件:1、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2、清水河街道路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3、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4、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5、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6、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分工表
7、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8、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深入推进路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全面提升公路路域环境,促进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路长会议由街级路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街道分路长、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等,其他人员由乡街道路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路长办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专题部署区级总路长、分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所辖道路问题清单专项整治工作;经区级分路长、街道路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街道路长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街道级路长和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负责承办。
第五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分路长审定后印发。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和路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路长制信息遵循原则:及时、准确、高效。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收集、及时报送。对事件表述要实事求是,分析、用词、数字务求准确。要准确研判,第一时间以高质量、高效率报送作为工作目标。
第二条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路长名单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显要位置设立路长信息公示牌,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建立“微信+QQ”群。路长制联络员、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按照“单位+联络员姓名”格式标注加入微信群和QQ群,实时监控公路路域环境,随时报送信息、图片,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群里所有人员不得发布违法、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
第四条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分为月报制。街道路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路长制进展情况上报上级路长制办公室。
第五条 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路域环境信息整治、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督办事项进度滞后、危害公路安全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不力、信息报送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3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为全面推进路长制,落实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
二、督查形式
街道督查由街道路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由街道路长负责召集,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落实路域环境治理和公路管理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工作由街道路长办会同街道效能办组织实施。督查结果报街道路长办备案。
三、督查内容
(一)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情况。
(二)路长制任务分解表制定、落实情况。公路用地范围乱堆乱放、搭建开挖、打场晒粮、超限超载、非公路标志清理等道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路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路长体系建立情况,路长制成员单位及职责落实情况,路长制会议制度、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巡查制度、考核制度等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督查程序
(一)督查准备。根据督查工作计划或实际需要,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督查实施。督查单位向被督查单位发送督查通知书,告知其督查事项、时间及要求等。督查时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核实、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开展。
(三)督查报告。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
(四)督查反馈。督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报街道路长,批办整改。
(五)督查整改。被查单位要按照街道路长批办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开展“回头看”,组织重点督查,实行警示约谈,视情通报。
(六)督查台账。督查单位应当对督查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督查方案原件、领导批示、督查报告、路长批示、整改结果等资料立卷归档。
五、督查结果运用
街道路长办每半年对督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督查结果作为一项内容纳入路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计分。对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4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为及时掌控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整洁等路域环境动态,指导各级路长对所属道路进行巡查,促进路长履职到位,根据《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巡查内容:
1.路面。负责处理公路管护、路面保洁工作。路段沿线住户、门店、场矿和建设工地的管理,及时组织人员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及时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因施工等因外部素影响的特殊尘污路段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等公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2.路肩。负责清除路肩、边坡“种载区”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及时清理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及时制止公路两边摆摊设点、擅自设置非公路标牌等影响公路路域环境的行为;组织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对马路市场要依法依规进行取缔。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及时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违法建房行为(距离公路用地外缘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组织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及时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并进行联合整治。
4.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在保证公路安全视距的前提下,组织人员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公路沿线植被进行修剪,确保生长良好。
5.其它。组织处置其它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涉路行为。
第二条 巡查频率:
街道路长要加大对辖区道路巡查力度。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除日常巡查外,各级路长可以结合公路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保洁员要结合保洁、监管等日常工作,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条 巡查处置:
1.处置权限属于街道路长的,街道路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街道路长办(综合服务中心)按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条 巡查记录
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路长巡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第五条 信息反馈
社区路长每月定时将辖区道路巡查工作情况总结上报街道路长。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5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路长制”工作,落实各街道、村“路长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路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我街公路通行环境的“畅、洁、绿、美、安”,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路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措施、工作实绩以及街道路长办相关台账、信息报送等。
二、考核方式
“路长制”考核由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对村级“路长制”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现场抽查和月度考核,并查阅相关台账。
三、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路长办(综合服务中心)将路长制年度考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6
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分工表
总路长 |
分路长 |
村路长 |
路线名称 |
涉及社区 |
联系电话 |
刘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万杨(办事处副主任) |
丰有余 |
金九路 |
九里沟 |
13385683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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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
处罚标准 |
得分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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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清理 (40分) |
路面清洁无抛洒物 |
路面不清洁,有抛洒物,发现一处扣1分,以此类推;路面拌浆,路面有堆积物,每发现一处分别扣2分;凡有路面开挖、损坏等不及时制止修复每发现一处扣5分中、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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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管护(30分) |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乱建乱堆等违法行为 |
未禁许可在公路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每发现一处扣2分,损坏公路标志、标牌、警示桩、护栏等公路安全附属设施未及时处理上报,每发现一处扣2份,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建乱放摆摊设点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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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协助 (10分) |
积极协助公路、公安部门,加大治超力度。 |
凡不积极主动治理、协助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三员”人员治理、协助治理行为不规范,着装不整洁,语言粗暴、态度恶劣,每发现一起扣2公,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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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10) |
人员配备到位,资金有保障 |
凡人员配备不到位,资金无保障,制度不完善,扣1-5分,凡无组织专业学习和廉政学习记录等,各1-3分,凡未打考勤或考勤结果未与绩效挂钩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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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其它(10) |
信息报送及其它 |
信息未按要求数量上报,上报质量特别差或未及时准确上报,每发生一起扣3分,其它需要完成工作存在拖拉等现象,每发生一起扣2公,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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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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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金安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研究成立清水河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 焕(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万 杨(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路长制”具体工作。
成 员:金龙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承担路长办日常工作。
彭亿里(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协调路长办相关工作。
丰有余(九里沟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负责九里沟社区“路长制”全面工作。
2021年街道机构改革以后,不再单独设立路长办,“路长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金龙琴担任。